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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什么时候?”

“就是我每年寄回国内的礼物。寄给你房东阿姨的,里面还有你的。”沈浔有些失望地垂眼,“我每年都寄,你原来没收到啊。”

时隐怔着:“七年都寄吗?”

“不是,是你走后第三年,我实在是……”沈浔笑了笑,“太想你了。”

时隐眼睛眨了眨,片刻后抬头望天,不知道要哭还是要笑:“原来你一直都在给我寄东西,我还以为你早忘了我呢。”

沈浔更气,弄完花的手揩了一下额头:“你这些年一次都没回去过?”

“我怎么会知道……”时隐垂着头摇了摇,“其实我也一直在给你寄东西,我以为你什么时候回国,路过了会去看看。”

沈浔嘴巴微张,再也说不出话来了。长了一张嘴又不好好说话,竟然因为这些扰人又无聊的骄傲矜持蹉跎了七年。

到这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痴恋比想象中的要绵长很多很多。藕断丝连的思恋那么强大,那细细一股丝线,竟然拉扯了整整七年都没断。

他们一直都困在过去,在和想象中的对方恋爱,在对方不知道的地方,一个人默默讲了七年的故事。

那七年里,他们不在彼此的生活里出现,却充斥着彼此脑海中的每一个角落,就好像他们不曾分手,对方不曾离开。他们笃信着当初随口许下的诺言,一等七年,再等不着,就一直等下去,等一辈子。

时隐看着他,擦了一下眼角,破涕为笑,两步轻巧靠过去,垫着脚尖,勾住他的脖子:“但是浔哥,我这七年,一直都没有停止过爱你。”

所以我才会义无反顾朝着你所在的方向前进,不论你还在不在原地等我。

时隐低头看向那些玫瑰,轻声说:“一个人讲故事太苦了,我们一起把剩下的故事讲完。”

“好。”沈浔环住他的腰,“剩下的,一辈子的故事。”

他们低下头去摆弄那些玫瑰,一朵一朵亲手种下。年复一年,花香浓郁不败。他们每天都送一支玫瑰给对方,或是折的,或是买的,风霜雨雪不变。

很多年以后,他们都两鬓斑白,直到其中一方老死病榻,眼前最后的影像,还是床前那朵迎风招展的红玫瑰。

正如那朵盛开的红玫瑰,他们永远年轻,永远赤诚,永远相爱。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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