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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自己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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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新的消息在城镇中传开,城主馆里出现了一个新主人,却是谁都不许见到的新主人,他们只听说城主迷恋他到发疯。
没人知道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或许是从浮浮沉沉的情海里走出来,发肤上还沾染着欲望的水,像是某个不可言传的符号。这个带着隐秘禁忌色彩的人物在流言中飞至各处,很快就有无数人想起自己曾经偶然间的艳遇,想起自己曾偷偷地攥紧他的手,或触碰他的发。
像是一片桃金色绮梦,不知从何时开始,城镇里出现了几个拨弄着西拉琴的“诗人”,头发梳得歪歪扭扭,腰间还别着刚从街角偷来的钱袋子,有些身上还带着打架搞出来的伤痕。
他们不去别处,日日夜夜在城主馆一角演奏,吟唱着“今晚我们又在梦中相逢”。
哦,为何只得在梦中见你一眼?
——你的爱只在梦乡存在,醒来,我空余泪眼。
阿什蒙听见那些吟唱,起先还不在意,只觉那些华美的腔调惹它厌恶,本想着干脆赶走,后来仔细辨认内容,便是紧随其后的怒火。
“你不在夜里见我,却只顾着入他人梦中?”它叫仆人送来那几首歌谣,摆到治鸟眼前。
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它难得亲自出手,叫他们背上一大笔债款。
或许是突然被狂风吹走房瓦,或许是一场出乎意料的大火,只是那些突如其来的事情发生过太多次,竟然早已无人在乎。反正本就没了钱财,偷鸡摸狗赚得一分是一分罢了,如今更是全心全意地放声歌唱。
要比起地痞无赖,这个只活在黑暗里的魔物还真不一定比得几个人类。
阿什蒙从来就没吃过这种亏,干脆暗地里解决了几个。
那些在馆外吟唱的,见身边人少了,反而开心,半点不知警醒。
到了此时此刻,那些原本写在纸上的传闻,阿什蒙才算是真得深有体会了,一群求偶的花孔雀!
“写得不错。”
不是“玲珑骰子安红豆”的温婉含蓄,反而是另一种大胆的奔放,恨不得将心中炽烈的爱意一股脑全都交出来,直接叫喊着夸耀,丝毫不知掩饰地剖白相见一刻的情愫。
他们在诗里直说,倘若某一日葡萄染杯酒泛红,身边一定要他来相依相偎。
夸张又离奇的比喻,搜肠刮肚地许诺,唱着唱着又因为身旁的人言语更动人,抡起不知道哪里淘来的琴就揍上去。
“一群莽野村夫!”阿什蒙怒骂起来,试图避开他完全没有一点儿文学天赋的事实。
眼睛却滴溜溜往治鸟那边瞥去。
其实他也写了一封,就藏在这几张交给他的歌词里。才华与艺术是游荡的神明,不属于任何一个阵营,只是黑暗寄宿者们都嫌弃矫情,有什么事不能靠打架和钱财解决呢?
就到用时方恨少来!
可它这份期待是注定不会有回应的,治鸟一篇篇看了,有的读出来、反反复复,有的干脆只瞄两眼,就放在一旁。
从前在楼中,姐姐们甚至会聚在一起分享,说哪个哪个写得狗屁不通,看都不看就交给后厨烧火,又有哪一个文藻堆砌,看起来倍感眼花缭乱,可不敢读下去。
那时候他收到的诗最多,新晋的状元郎不小心瞧见,便拿“楼藏五车函”来打趣,发誓以后赠诗,一定当面读出来,不然埋在一堆信笺里,怕他看倦。
从来没有谁是怀着“花魁一定会回应”的想法才写下那些诗的,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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