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35(1 / 2)

加入书签

妥,听罢他的话便朝身边伙计一招手,示意对方去柜台那边取银钱来。

“山间野狐毛色杂乱,比起美观更适用于保暖,惯常会用于做手袖,毛靴和衣服内里,价格自是要差上许多,公子心中若是有疑问,也大可提出。”不知是不是明了他心中所想,掌柜转头回来后便开口做了此番解释。

余峰听完这番话倒是放心许多,虽说他本着能卖多少是多少的想法没错,但也不愿做被人诓骗的冤大头,所以才开口试探,索性这个掌柜不是什么奸滑商人,一番解释说的倒是有理有据。

这种普通的野狐狸毛自然比不得那些珍贵品种,一张动辄就要几十甚至上百两,能有这些银子他已是十分满足,当下一拱手,道:“掌柜所言十分有礼,在下并无疑问。”

对此掌柜也是微点头回应,此人一番言行倒与他平常接触的乡野之人有所不同,身板也是十分挺拔,没有那般的穷困萎缩之气,倒是非常难得。

伙计此时拿着一个银锭子回来,微弯腰欲交到掌柜手上,在接收到对方眼神示意时转了方向递过去。

余峰垂眸看了眼递到自己跟前的银子,没有急着伸手去接,似乎有些为难的道:“这般银子花销不便,若是可以,能否劳烦多换些铜钱?”

他这般一说掌柜的倒是才露出些许恍然之色,点了点头让他稍待,自己随伙计一同转身离去,应当是要交代柜台账房。

余峰站在原地等,边转头打量了几眼四周,这家铺子的生意还算不错,陆陆续续的一直有客人来往,他站的这个位置不起眼,倒是不容易引人注意。

衣裳铺子里自然是姑娘家多,偶尔也会有几个衣着光鲜的双儿进来,为了方便接待这些客人,店里的伙计也大多是双儿。

他们即不像姑娘家般完全不适合抛头露面,与其接触也不需那般避嫌,镇上大多常接待女客的店家都愿意雇用几个在店里,放在这里并不稀奇。

余峰看了几眼就很快收回视线,他一个汉子还是莫要盯着人家看太久,免得招惹些不必要的麻烦,进出这里的客人一般都有些家底,他这般的乡下人可是招惹不起。

他的目光刚移到门口的位置,便看到一个约莫有十七八岁的小子垂头丧气的踏了进来,穿着一身绸布衣裳,眉清目秀的还挺俊俏,就是五官现在皱成了一团,看着苦巴巴的。

“常乐小哥这番模样,看来是又无功而返了?”

他的心里还没来得及疑惑对方为何这般情状,换了银子折返回来的掌柜倒是先瞅见他开了口,临时转了方向朝他迎过去。

被他称之为常乐的小子抬起眼皮瞅了他一眼,根本就无心搭理的长叹了口气,想必是有什么事没办成。

“莫要灰心,不曾寻到尸首便是好消息,相信少爷定能吉人自有天相。”掌柜的似乎也是看他模样可怜,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借您吉言。”常乐有气无力的回了句,余光瞥到他拿在手上的银钱,顺口就问了一句,“店里伙计不是前两天才拿过工钱吗?”

“哪儿是发工钱。”掌柜勾起嘴角笑了笑,抬手示意了下伙计正在打理的皮毛,“收了张皮子,正在给人算钱呢。”

常乐顺着转头看了眼,顿时嫌弃的扯扯嘴角,“我说贾掌柜,这都要三伏天了您收的哪门子皮毛,还是这种成色,府上少爷小姐们用来垫脚的毯子都比这强。”

他说这话时嗓门完全没有收敛,掌柜想制止也没来得及,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人,压低了嗓音道:“人家还在呢,莫说这种话。”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