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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并肩躺在平坦光滑的大石块上休息,阳光被树荫遮挡,只余下凉风习习。元宿舒服地喘着气,惬意地闭上了眼,享受这片刻的安宁。
“是不是很多放不下的心事,一下子就没那么烦人了?”
耳边突然响起青年低沉的嗓音,元宿一惊,立刻转头看向他。
“别这么惊讶地看着我,你都把忧郁两个字写脸上了。”洛城懒洋洋地回道,却很体贴地没有继续追问,只是笑着道:“谁都有郁闷的时候,痛痛快快地玩一场,比什么安慰的话都管用。”
“嗯,谢谢你。”元宿心里划过一丝暖意。
“谢就不必了,”青年一翻身坐起来,水珠顺着蜜色的胸膛往下流,一脸期待地向他发出邀请:“下午村里有个摔跤比赛,你来不来?”
“来!”元宿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然后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不过我不会摔跤,到时候不会让我上场吧?”
洛城乐了,有力的大手捏了捏瘦弱青年不大坚实的肩膀,哂笑道:“就你这小胳膊细腿,我也不敢让你上啊。”
见元宿不高兴地撇了撇嘴,他挠了挠后脑,连忙开口补救道:“不过你唱歌那么好听,倒是可以在比赛前给我唱歌助威。”
见元宿一脸困惑,他接着解释道:“这是我们摔跤比赛的规矩,每个参加的选手身边都有位姑娘,在赛前嚎一两嗓子。摔跤要比,歌也要比。要是谁带的人唱得好,那摔跤的人也有面子,比赛才更有劲儿。”
似乎是觉得自己这个主意特别妙,青年忍不住咧嘴笑起来:“现在总算也有人为我唱歌啦!”
“之前一直都没有姑娘给你唱吗?”元宿奇道,按说洛城这么一个优秀帅气的大小伙子,应该最招年轻小姑娘青睐才对啊。
“那倒不是,”洛城腼腆一笑,“想给我唱歌的姑娘太多了,选了一个我怕另外的打起来,干脆一个都不选了。”语气是十足的理直气壮,甚至有点欠扁。
元宿:“……”我信你个鬼。
摔跤比赛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型娱乐活动,地点就在村里的文化广场。姑娘们都会穿上这里的民族特色服饰,衣服上绣着繁复的花纹,头上还带了漂亮的花环。而汉子们则穿着简单的背心,露出引以为傲的大块肌肉。
等到了比赛的场地,元宿才发现洛城还真没撒谎。两人还没走几步,就有好些小姑娘冲上来毛遂自荐,想为他唱歌加油,还把花环也戴在他头上。
有的姑娘立刻就注意到了旁边这位看上去风度翩翩的外乡人,眼睛一亮,但碍于不够熟络,只能略带扭捏地询问能不能作为他的搭档。
没等元宿回答,洛城就大大方方地把人往自己方向一揽,嘴角一勾爽朗地笑道:“没门儿,他可是来为我唱歌的噢。”半歪着头,一副很骄傲的样子。
于是众人脸上纷纷露出失望,刚刚那个给洛城戴花环的妹子气呼呼地扔了个白眼,马上十分现实地把花环又摘下来带走,头也不回地去找别的勇士去了。
被嫌弃的洛城悻悻地扒了扒自己的一头乱发,看着身边青年眼里透出的点点笑意,不知为何,嘴角也跟着上扬起来。
比赛快开始了,洛城的对手是一个肌肤黝黑的壮年男子,体型看着是元宿的两倍,不由得让人为他捏一把汗。
男子的搭档是个明艳开朗的姑娘,还很好心地和元宿解释了下规则:“你先吧。唱什么都可以的,能鼓劲儿就行!”
周围人都很感兴趣地注视着他,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元宿当然不陌生,可他还是头回在这样的场合下唱歌,居然有一种当年第一次上台时的紧张。
轻咳了一声,他唱了一小段《必胜》。这是他好几年前写的歌,原本是唱给即将上战场的战士的。没有伴奏,没有调音,他温和的嗓音在此时充满了鼓舞人心的力量,带着恢弘的气势。在唱歌的时候,他原就十分精致的脸甚至在闪闪发光,一下子就惊艳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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