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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见了安歌这么多次,安歌永远穿校服,永远穿那双运动鞋。

那一周,他到处都找不到安歌。安歌的家,安歌的学校,他都去找了,哪里也没有。他还没有勇气直接去问安歌的妈妈,怕被阿姨当作是社会上的小混混。

安歌说他很丢人,说他一看就是没文化的人。

也是那一周,他诞生了给安歌买个手机的想法。他更不知为何,他想天天看到安歌,想知道安歌的消息。从相遇的那天,安歌弯腰扶他起身起,他便彻彻底底无法忘记这个人,仿佛着魔一样。他没有骗安歌,人生十九年,他头一回对一个人这样。他真的不是厚脸皮,也不是死缠烂打之人。

他当然也不是乱花钱的人,去买手机时,他没想买这么贵的。可是到了手机店,他不知不觉便往店里的最新款看去。他觉得,最好的、最新的手机,才是配让安歌用的。

手机特别贵,是他存款的六分之一。

他却没有一点犹豫,立即划卡买了。

手机是买了,要如何送出?他也知道,安歌不可能要他手机的,安歌不是那种人。但他一定要把手机给安歌啊,他想了很多办法,全都是无用的办法,最后还是当面送了,果然又被骂了一顿。

他没法想出更好的办法,也不想再拖,只好今早过来悄悄放到了安歌家门口。

他早发现了规律,每个礼拜的这天,安歌的妈妈不上班,在家休息。开门的必然是安歌,他放下手机就跑了,躲在和平路口,原本打算过一个小时再上去看看。不防安歌直接背著书包跑了出来,他生怕自己被发现,刚要转身,就发现安歌朝相反的方向跑了。

安歌当然没有看到他。

安歌眼里怎么会有他呢。

他有些难过,可看到安歌书包上那个被盒子撑出来的印子,又有些高兴,到底收下了。

安歌越跑越远,在朝阳下仿佛一颗拥有快乐灵魂的宝石。

严言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这颗宝石,是自己的,那该多好。

安歌跑没了影,严言顺着他的方向走,脑中忽又想到昨日看到的安歌的脚踝。

途经商场,橱窗里是一些首饰,严言顿下脚步,回头看橱窗里的东西,它们同样在朝阳下熠熠发光。严言的脚步再难控制,他推门走进店内。

清晨的首饰店很冷清,他这样穷小子的打扮,进来后,也并没有人来招呼。

他站在店的中间左左右右看了,始终不动,最后有位导购实在看不下去,过来问了句:“您好,您想看些什么?”

“看,看——”看什么?严言也不知道,他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导购有些不虞,严言再想到安歌在光下浅紫色的眼眸与雪白脚踝。严言开口:“我想看脚链……”

“您这边请……”导购也没当回事,倒也尽职把他带到脚链的柜台前,随后便任由他自己看。严言低头看到一排或黄金,或玫瑰金的脚链。他看了一排,最后的视线停在最内侧的几根铂金脚链上。

那几根,都镶了钻石或宝石。

严言挪了挪,站在其中一根脚链的面前。玻璃柜台内,明亮光线下,那根脚链镶的是浅紫色宝石与钻石,是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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