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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是冲动,是有计划,有预谋。

于涉走了十九天。这十九天里,他研究了逃跑路线,伪造了以假乱真的身份证件,在两千公里外的那座沿海小镇找好了房子。他会带上他爸妈,他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不要家乡,不要身份,不要朋友,他要夏立春。

上一次被找到是因为他没有做足万全的准备,他没有考虑到他爸妈,甚至犯了大忌,居然还给小群打电话。这次他不会再犯这样的错。

他安顿好了一切,只差一个夏立春。

他无权无势,他是个小偷,他在生意上弄不倒万崇山。

他也想过杀了万崇山和郑西,然而法治社会不是你说杀就杀的,杀人是要偿命的。杀了他俩,于涉也活不了,留夏立春一个人该怎么办?

他要带夏立春走。

他要带夏立春再跑一次。

第一次被抓时,万崇山废了他一只手。如果第二次再被抓到,万崇山很有可能废的就是他这个人。

可那是以后的事。

将来的事谁说得准呢?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事,可当下的夏立春,却在饱受折磨。

于父于母当了半辈子的混混,可谓是痞气十足,一人一把西瓜刀架在万崇山脖子上。

夏立春刚被“使用过”,此刻正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郑西去取蛋糕了,刚才打电话来说,五分钟之内到。万崇山余光瞄了一眼墙上的时钟。

他喊住了要上楼的于涉。

于涉回头,万崇山说:“今天你带走他,将来不要后悔。”

将来不要后悔。

一辈子躲躲藏藏,隐姓埋名,永远不能联系亲朋好友,和小群也要断交。

因为万崇山和郑西会一直找他们。

于母拿刀柄狠狠地砸了一下万崇山的脑袋,吼道:“艹你麻德,威胁谁呢!就是你废了我儿子的手吧,老娘也剁了你的!”

于涉没再管他们,径直上了二楼。

那天是2月4日,立春。

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导致河水猛涨,于是他涉水而来,来到春天,带来春天。

作者说:感谢“斜晖脉脉水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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