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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了一整个依维柯的酒水饮料、蔬菜瓜果,将之全部送到后厨。但那只是送货,并不能参与侍应的部分,所以工钱也相对较少。简常彻彼时印象很深,因为第一次看见这个宅子和里面的人时,也是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有钱人具体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昨天宗迟开车开着的时候,他起初完全没有意识到,直到下了高速才开始慢慢觉得不对劲。直到停在那扇铁门前——虽然记忆里的小楼还要恢弘漂亮许多,但简常彻很确定这个地方他来过。

“然后呢?”宗迟听愣了。

“没有然后。”

“什么啊,你看见我了吧,你说你见过我的。”宗迟焦急地问。

“对啊,就看见你了呗。好像你刚从什么挺远的地方回来,带着一个大旅行箱,一脸不爽的样子。”简常彻口齿含混地说。

宗迟苦思了半天,从记忆里愣是找不出一丝线索,他只能推断大概是他大学期间某次回国时候的事,其余一概想不起。

“看吧,还口出狂言,根本不记得。”简常彻说,比划了一个高度,“我当时可瘦了,大概只有这么高。”

宗迟呆了片刻,衣服恍然大悟的样子:“怪不得,我说那厨房那么难找,你怎么一下就找到了。”

他瞪着眼,十分认真地说:“你就见了一面就记住我了?我知道了,你那时候就看上我了吧。”

简常彻愣了——话题为什么转移到那里去了?

“怪不得呢,我说我俩第一次见面,你看我眼神就不对劲,还偷偷把我衬衣藏起来。是之前在医院见到我的时候,就认出来了吧。”宗迟故作惊讶道:“我不会是你初恋吧!”

简常彻原本听到衬衣的事情,脸皮一红——他早忘了那玩意儿的存在,那天搬沙发他不在,居然被对方看见了,不要太丢脸。但是又听见宗迟之后的迷惑推理,啼笑皆非——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两人瞎扯了一通,已经来到一片叶夜风摇曳的小土丘上,参差的草叶微微泛黄,零星开着几朵坚韧的小花。从这里可以俯视整座小镇,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他们下榻的酒店。

简常彻忽然说:“我其实是个很悲观的人。”

宗迟转过脸来定定看着他,点头说:“我知道。”

简常彻轻轻摇头,依旧眺望着脚下灯火渐熄的小镇:“我是个很悲观的人,我潜意识里觉得,人和人的相遇,就是为了分开。我们所有人邂逅、相识,都只是一个过程,是为了将我们准备好迎接下一段人生,而这个过程却不是永久,而是早晚会结束的。”

“亲人、朋友、爱人,在一起都是会分开的,不论是以什么方式。因为生命短暂脆弱,生活又充满了意外和不幸。”简常彻叹息般说到,“如果幸运,是被死亡分开,如果不幸,是被时间分开。”

宗迟还从没听过有人将“死别”归类为“幸运”的。

“所以,如果在一个人身上倾注太多感情,如果承认自己的感情,离别的时候,就会更加麻烦,更加困难。”

“会更加伤心。”宗迟说,一边拉过他的手腕,叫他和自己一起坐在草皮上。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只有尽早认清并且适应这个真相,才能更好地调整预期,避免失望。”

宗迟觉得自己心都要碎了。

“是这样没错,每个我认识和爱过的人死去时,我都觉得自己的一部分也跟着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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