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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已经到了,围观人群越来越多。简常彻说:“我带你去洗一洗吧。”
宗迟扭回脸,低头看了看自己鲜血斑点的西服,但好在是深色,并不太明显。衬衣就不太能看了,血浸染开的纹路十分骇人不说,下摆还被撕得一丝一缕。宗迟点点头,跟在简常彻后面走。简常彻带着他一路上楼,两人如此一幅狼狈相,在医院这个地方倒是没有收获太多关注。
到达三楼员工专用的盥洗间前,简常彻刷了工作证,用手肘推开门进去了。
一进门,他便毫不避讳地一扬手拽掉了上衣,朝台盆边一扔,趴在洗手池前开始洗手。他裸着精壮的上身,躬着腰,从手指甲到胳膊肘仔细地洗手消毒。宗迟随意看了一眼,发现他背上有好几道旧伤,虽然已经很淡了,但在线条流畅到几乎完美的肉体上显得异常显眼。还有一处印记大约也是个旧伤,却被做成了一个巨大的浮世绘风格骷髅纹身——由于纹身设计和覆盖得太完美,宗迟一时间不太能判断那到底是不是个伤疤,还是纹身设计的一部分。
穿着护士服的时候已经很明显,但脱了衣服之后才更清晰地展示出简常彻身材真的很有料。宗迟暗自琢磨,他这种白天晚上作息不规律的工作,浑身上下竟然一点赘肉都没有,光滑的皮肤包裹着饱满的肌肉,比固定上健身房和晨跑的自己还要结实,只能归结于体质问题。他盯着瞧了一会儿,一抬眼赫然发现简常彻正从镜子里看着自己,顿时有点尴尬。所幸简常彻没有多说什么,只随意地问:“伤者的?”
“嗯?”宗迟愣了一下,意识到对方是指那个包和手机,“对。”
简常彻甩了甩手上的水,抽了两张纸擦干,回身用钥匙打开一个储物间,拿出里面的一件白T恤和灰色运动长裤递给他:“不嫌弃的话。”
宗迟有些惊讶,愣了一下问:“那你穿什么?”
“我还有多余的工作制服,但便服就这一身。”简常彻说。
宗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这副模样的确不好出门,弄脏车子也很难洗,点点头道:“那谢谢了。”
简常彻将运动服放在更衣板凳上,又从墙上豪放地“唰唰唰”抽了好几张卫生纸擦拭伤者的皮包和手机。宗迟也赶紧收回注意力开始脱衣服裤子——西装西裤洗一洗也许还能抢救,他挺喜欢这一套的,衬衣就只能丢在一边了。
家教使然,在陌生人面前脱成只有内裤和袜子的造型,宗迟略有一点尴尬,尤其他几十分钟前才跑去和人放了翻狠话。
“你First Aid做得不错,应急反应很快。”这头简常彻已经利落地换上了干净的医院工作服——这次是长袖的,伤者的包和手机也擦干净,收在一个保鲜袋一样的一次性塑料封口袋里。
“学过,很久之前了,小时候有一阵儿想当医生的。”宗迟说。
简常彻动作顿了顿,倒是没有问他“后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不当医生了”之类的话。毕竟人为什么不再做小时候的梦,不就是因为长大了呗。
还能是因为发生了什么,无非不就是生活发生了。
简常彻拿上自己换下来的脏工作服,拎起宗迟的血染衬衣问:“不要了?”
“也没法要了吧。”宗迟叹气道。
“嗯,那我帮你扔了,你慢慢弄,我先回去工作了。”简常彻利落地带上门,身后的洗手台收拾得很干净。
宗迟松了一口气,仔仔细细地把血迹洗了一番,用纸大略擦干,抖开了简常彻的便服。
他比划了一下,上衣合身,裤子却稍微短了一点,不过好在是收口的运动裤,倒也不太有所谓。
纯白的T恤从头上套下,没有烟味,鼻尖只掠过一股淡淡的洗衣液味道,摸起来还有那种被太阳晒过之后硬硬的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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