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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应该和韩小君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哪怕朝歌很小和韩小君搞好关系,但韩凛不喜欢他,朝歌自然还是以韩凛的想法为先。
两人很快吃完饭,到医院附近的花店取玫瑰,然后再一起开车到LALALAND酒吧。
进去就听到一阵架子鼓的声音,朝歌往舞台上望去,发现那里坐着的正是他弟弟朝桐。
朝桐也在朝歌和韩凛出现的一瞬间,发现了他们俩,立马从舞台上跳下来。
“哥!韩凛哥!你们来啦!”朝桐个子比朝歌高,和朝歌长得不太像,或许是性格原因,朝歌看起来亲和力强,软软糯糯的,朝桐就比较硬朗帅气,像个乐天大男孩,“哇,这个花是送给我的吗,来都来了,那么客气做什么。”
朝桐嘴上说着客气,实际上手已经快要把花从韩凛手中拿过。
韩凛坏心思一起,侧过身多开朝桐:“谁说是给你买的,今天我和你哥约会,这话是送给你哥的。”
朝歌憨憨的哦了一声,随机笑哈哈地轻打韩凛一拳:“又骗我,我哥才不喜欢红玫瑰勒,这花你就是送我的!”
韩凛看了眼朝歌,摇摇头把花递给朝桐:“现在的小孩真聪明。”
[是你落伍了,老叔叔。]朝歌比划。
“哥,我们表演还有一会儿呢,我给你们挑了两个位置,一个在舞台前面,看表演比较清楚,一个在角落的卡座,那里比较安静,你看你们想坐哪儿?”朝桐问。
“既然今天是来看你演出的,我们当然坐前面。”韩凛说。
朝桐嘿嘿笑:“那我带你们过去,我和你们说哦,我今天有一首歌是专门唱给你们听的。”
“是吗?有心了。”韩凛说,“是什么歌?”
“等会儿听到你们就知道了。”朝桐把他们带到舞台前方的一个座位,“那我就先不管你们了,还得和哥们排练。”
“恩,去吧,别管我们。”韩凛说。
这家酒吧是朝桐常驻的酒吧,朝歌他们来过几次,还算熟悉。
韩凛是医生,不能喝酒,以往有喝酒的局,都是朝歌调出和当他喝的酒相同颜色水,让韩凛假装喝酒,韩凛也会配合的装醉。
实际上韩凛真正碰酒的次数几乎为0。
他怕碰了酒,自己的手会抖。
“你这次想喝什么?”韩凛问。
[就喝啤酒吧。]朝歌比划,[刚刚吃饱了,现在啥都吃不下。]
韩凛点头:“行。”
“等会儿桐桐这边结束,要带他去吃夜宵吗?”韩凛问。
[他要和朋友去庆祝,下次让他来家里吃。]朝歌比划。
韩凛点头。
多聊几句,朝桐和他的乐队终于上舞台。
朝桐做在架子鼓后面,像只快乐的小狗崽,对着朝歌疯狂招手。
朝歌也对他招手。
他们乐队的主唱,是朝桐的同班同学,也是好哥们儿,平时经常一起玩,来过朝歌家里蹭饭。
此时看到朝歌和韩凛,挑眉对他们打招呼。
“这小孩还挺有味道。”韩凛说。
朝歌斜眼看他。
“我是说,他很有乐队主唱的范儿。”韩凛拍拍朝歌脑瓜,“想什么呢。”
朝歌食指指了指韩凛,又用大拇指对准自己的脖颈,从左拉到右,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韩凛再次被他气笑,捏住朝歌的肉脸袋,凑到他耳边说:“你今天有点皮啊,朝歌。”
朝歌嘴巴里鼓气,用力把韩凛手指弹开。
韩凛放下手,看着朝歌说:“小朝歌,你再这样,我会忍不住现在就把你扛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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