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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但是画同人时也绝不会丢了人物的神韵。
如此这般,无非热爱。
饭后韩凛洗碗,朝歌去准备剪头发用的工具。
韩凛是医生,经常做手术,所以朝歌给他剪的发型一般都比较清爽,又不失稳重。
朝歌称这款发型为,医生头。
韩凛毫不犹豫地嘲笑朝歌的取名能力。
太难听了。
韩凛洗完碗就到卫生间,朝歌已经站在凳子后等他了。
[坐。]朝歌比划。
朝歌剪头发时很专注,小剪刀被他细长的手指操控,在韩凛头发间闪动。
带来细细碎碎的痒。
韩凛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朝歌,心里是满满的温柔爱意。
很快,朝歌放下剪刀,用大刷子把韩凛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扫掉,再解开罩衣。
他满意地看了眼镜子中的韩凛,对他竖起大拇指。
“辛苦。”韩凛说,“我又帅回来了。”
[你一直都帅,就比我差一丢丢。]朝歌用小拇指挤出一点点缝隙。
“恩,比你差一丢丢。”韩凛笑,“你去准备准备,我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咱们出门。”
韩凛没说要去哪儿玩,到地方后朝歌才惊讶的发现,韩凛居然带他来了个画展。
[啊这……]朝歌站在门口不肯进去,[实不相瞒,这个人和我不对付。]
韩凛还是头一次听说:“你认识他?”
[大学同学。]朝歌比划,[我们理念不合,爱吵吵。]
“你居然会和人吵架?”韩凛更惊讶的是这个。
[也不是吵架,就是三观不合,不想理他。]朝歌比划,[浪费你一片好心了。]
“那没事,我本来想带你来的也不是这个展,正好今天只有这个,还没来得及买票,你看里面也没几个人,估计不好看。”韩凛说,“那我们走吧。”
[那我们去哪儿呀,韩医生。]朝歌挽住韩凛的手,下巴搭在韩凛的肩膀上,眨巴眨巴眼。
“你想去哪儿?”韩凛问。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们去动物园吧。”韩凛说,“你最近不是在画一个动物森林的插画故事吗?”
朝歌有固定的儿童绘本刊物的插画工作,最近几个月连载作者写的是一个在森林里的温情小故事,朝歌已经画了两三个月的动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猫和大鸟!好久没去了。]朝歌拉着韩凛就往前走。
朝歌喜欢动物,特别是各种毛绒绒,他们恋爱初期约会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动物园。
他们市区里就有一个市动物园,很大,慢慢走着能逛大半天,在郊区还有个野生动物园,更大,连着山,一早到山脚下往上爬,再爬下来,一天就没了。
朝歌决定去市里的动物园,因为市里的动物园里有四五只熊猫,还有他们省最豪华,品种最齐全的鸟谷。
韩凛开车,路程不远,他们花了点时间找停车位。
因为是周一,人比平时少很多,朝歌在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两张票,就拉着韩凛进园。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欢的熊猫馆。
他们市有熊猫基地,就在动物园隔壁,这里的几只熊猫都是在熊猫基地出生的,被这座城市的人看着长大,大家对他们的感情都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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