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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热情地打招呼。“二位还是老菜色?”
高朗点点头,坐在了靠窗的的老位置。
沈惜安恍然,不自觉竟和他吃了这么多次饭。
“我这个男友还合格吗?”高朗食指轻轻擦过鼻头,掩饰自己罕见的紧张。
他们这种关系算是试用期吗?
沈惜安又何曾淡定,“你有没有发现,那天之后的你很不一样?”无论是行为举止,还是说话方式。
高朗这个人看似平易近人,温润如玉,可“平易近人”本就是个居高临下的词。他出现的地方,自带光环,彰显着自身的特别。之前的交往中,天平是向他倾斜的。表现的再平和,也难以掩盖他一句话就能拯救她于水火的事实。可现在的他,qun六三五④八o⑨肆o无形之间消弭了这种潜在的距离感,他也会闹小脾气,也会抱怨繁多的课程,也会紧张焦急没把握,霸道不讲理,甚至有时候还讲话贱兮兮的。这样,才是一个真实的人啊!
高朗握住她的手,眼神坚定而温柔。“因为不想我的女朋友也把我当个神。既然你不愿意主动靠近我,山不就我我来就山。”
他的情沉甸甸的,压得沈惜安不敢直视他眼眸。只得“呵呵”假笑几声。“你倒是挺看得开的。”四两拨千斤。
高朗并未见怪。只是握着的手用了更大的力气,变成十指相扣。他很喜欢这种牵手姿势。
古人语,十指连心。十指相看,即为心心相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校服到婚纱,从黑发到白发,真是令人向往。
高中课堂上,黑乎乎的胡渣绕了嘴巴一圈的语文老师摇头晃脑念出了这句诗文,奇怪的是,一向文科不开窍的他那一刻却有了丝丝触动。
她脸上依旧淡淡的,眼神早已千流百转,高朗没错过那一刻她的震撼,如冰雪乍融,春寒还暖。每次,只要走近一点点,迟早都能走在她心上。
同学,我想睡你!(二十八)
“最近天气有点热,不如去我那儿。”
宿舍没空调,沈惜安总热的跟条狗似的大喘气,不经意抱怨几句,高朗便发出邀约。
去他那儿?沈惜安低着头,耳廓染上夕阳的残红。
高朗说完也觉得不大对劲,连忙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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