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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飞张大的嘴巴,慢慢闭上,“对哦,这不等着被警察抓吗?”

吴宇州: “两把刀是因为血液离开人体后,大约4~12分之间会凝固,如果想在刀上染血迹,又不破坏原有的指纹,他必须4~12分钟之间完成。

刘琴家到张琦所住的公寓,如果快走大约要5分钟,剩下的时间,他要把血染到张琦的刀上。”

伍飞:“张琦凌晨以后没离过房间,凶手怎么进他房间给刀染血?”

余野:“再去问张琦一遍,就算出去上厕所喝口水也算。”

伍飞急匆匆地跑了,过会儿,又急匆匆回来,他双手掐腰,边喘边说:“张琦有个习惯,睡前必须去趟厕所,他住的公寓是最便宜那种,屋内没有卫生间,想上厕所只能去一楼公厕,来来回回大概三五分钟的时间。”

吴宇州:“三四分钟足够凶手进屋在刀具上染血,以张琦大大咧咧的性格,必然不会睡前翻出刀来看一眼,等隔日,张琦不在房间时,凶手再找时机潜入他房间,将第一把刀用布裹起来藏至床下。”

伍飞皱眉想了会儿,“他为什么不直接把凶器藏张琦床下?那样不是更快捷?”

余野用力捏了捏矿泉水瓶,手一松,瓶子“腾”一下变回原形,“刀柄上必须有张琦的指纹,不能参杂其他人的指纹,只要凶手握刀,上面的指纹会被坏掉,等我们拿回来查时,检验人员一定会发现这点,凶手如此麻烦,是为了不碰刀柄,减少被我们发现端倪的机会。

给刀裹上布这点,不碰刀也可以完成,等我们找到凶器后,目光必然集中在刀上,对布有疏忽。”

伍飞: “我明白了,正因为血液凝固时间很短,所以凶手没有办法,把三个人的血迹同时放到一把刀上。”

吴宇州:“对,凶手藏起第一把刀后,再拿一把相同的新刀,放入张琦平时放的抽屉里,凶手了解张琦的生活习惯,所以第二次作案后用相同的办法,在第二把刀上染了血。”

伍飞:“第二把刀是新的,上面没有指纹,如果张琦一直不碰刀,怎么办?”

吴宇州:“想让张琦碰刀,对凶手来说很容易,他们关系好,张琦又喜欢嘚瑟,随便说句琦哥你新买的刀呢?张琪就会翻出来摆弄显摆。”

伍飞:“我去给林哥打电话,叫他们不用去张琦养父家了。”

余野:“别打电话,带过来可以进一步验证我们的推论,如果张琪对养父的态度跟我们想的相似,那可以断定凶手就是贺云庭,如果不一样,还有待进一步商榷。”

林杰以最快的车速开到张家,带回了张琦养父,路上没过多说什么,直接带他去了张琦所在的审讯室。

伍飞和程晓璐跟着进去,余野三人在观察区看,林杰说:“张老汉家穷长得又矮,年轻时一直讨不到媳妇,三十五六还单身,有天从地里干活回来,无意间在路边捡到一个弃婴,他非常高兴,这些年一直拿张琦当亲生孩子对待。

张老汉家穷没上过学,大字不识一个,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希望张琦能考上大学,有文化有知识,但可惜一些劣质基因,后天没有办法改掉,张琦从小喜欢欺负同龄孩子,到处打架斗殴,全家最好的东西全给他了,依旧不满足,经常抱怨。

小的时候不听话打两下,张老汉还能管住他,随着张琦慢慢长大,十四五岁时,张琦身高超过张老汉。

打不过,骂不听,说急了,张琦还抄家伙打他一顿,后来张琦胆子越来越大,加上青春期叛逆,对张老汉越来越厌恶,某天放学没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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