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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落坐他身后的六号桌,点完菜,年轻男人高呼:“热烈欢迎程晓璐同志,加入我们混血宝宝组。”
“混血?咱们队谁是混血?”
年轻男人清清嗓子,“郑重给你介绍一下,老大朝鲜族混汉族,大林哥满族混汉族,我青岛混沈阳,你呢?家里有没有混血基因?”
叫程晓璐的女警察,惊呆两秒钟,支支吾吾地说,“西宁区混东宁区,算吗?”
年轻男人啧了声,笑道:“勉强算吧。”
两桌距离太近,六号桌聊天的声音,自动钻进吴宇州耳朵,第一次听闻这种混血,他低头抿了口水,心道:真够无聊的。
再抬头,桌对面坐下位女人,披头散发,衣服上鞋印明显,嘴角挂有一丝血迹,正是刚才遇见的疯女人,她直勾勾低盯着吴宇州,仿佛要穿过骨肉看见心脏,过会儿,她眨了下眼睛,浑浊痴呆的眼神渐渐清明,两行泪从眼角流出,粘着脸颊的泥土滚趟到下颚,满是污泥的手往身上擦了擦,上前抓住吴宇州双手,“东东,真的是你,妈妈可算找到你了……”
“……”吴宇州意识到不对劲,抽手就往外走。
女人看着空空的掌心,忽然尖叫哭嚎起来,“东东,别走!”她蹲下身,从后抱住吴宇州小腿,拼命往回拽。
霎时间,店内顾客的目光齐落吴宇州身上,还有人举手机拍照,他迅速扯过身后的帽子扣头上,垂眸说:“您认错人了。”
“东东,妈妈找了你十二年,不可能认错……”女人目光坚定。
“我不叫东东,您真的认错了。”
女人摇头,死死地抓着吴宇州不松。
面对讲不通道理的精神病人,吴宇州头大,僵持了一会儿,他回身弯腰,掰开小腿上女人的双手,直起腰板的一瞬,与六号桌过来的一道目光相撞,四目相对,他看清了那人的脸,转身朝外走,刚走两步,手腕倏地被拽住,那人手指有力,掌心温热,不是疯女人的手。
吴宇州余光瞥见手腕上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没一寸多余,少见有男人的手如此干净,手腕衣袖白如雪,没半点污渍。
他回头看清男人的脸,清隽硬朗,眼形狭长,单眼皮很薄,尤为令人难忘。
男人轻声呢喃道:“周祁正?”
吴宇州动了动手腕,没抽出来手 ,“你认错人了。”平静的语调中,带有一丝不悦。
男人一怔,过会儿,他松开手,“抱歉。”
吴宇州没再接话,迈开长腿,三两步走出烧烤店。
*
余野追到门外,看着高挑身影,消失在茫茫细雨中,心像被雨水翻了个,一时回不过神,太像了,世上怎么有如此相似的人?
“什么情况?刚才那个是人?是鬼?还是双胞胎?”林杰不知何时跟出来。
余野摇了摇头 ,转身重回店内,不知谁叫来疯子的丈夫,此刻她正握着丈夫的手,“真的是东东,咱儿子回来了。”
她丈夫半信不疑,朝烧烤店老板看了眼。
老板:“长得有几分像,但东东走丢那年五岁,现在应该十七,刚才那哥们最小也有二十七八,我看不是东东。”
“真抱歉,又给你添麻烦了,我马上带她回家。”
疯女人走后,店内恢复平静,余野却没了食欲,食不知味,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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