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 2)
这个少年身上曾经沸沸扬扬的一些东西,正在沉淀下来,让他越发与旁人不同。
杨景行颇为感慨:“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和我走到一起。”
“我还有别的更好的选择?”盛朗问。
杨景行摇了摇头:“你的选择很多,只要你开口,我都会帮助你。但是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因为你内心知道,你适合这一行。你能在这里大放光彩。”
盛朗思索了片刻,并没有反驳。
“如果我要入这一行,我需要你帮助我制定一个详细的职业规划。”盛朗说,“每一步怎么走,要花多少时间,取得哪些成绩。假如我不成功,有什么补救措施。以及,不论外面看着多光鲜,这就是一份吃青春饭的职业,我要怎么才能持续创收。我对这行一无所知,但是你是专业人士。我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愿意学。”
寥寥几句,就知道这个少年作出这个决定,是作出了深思熟虑的。
盛朗爱自由,但是他极其自律。一旦他选定了方向,他会为了达成目标全力以赴去奋斗,尽职尽责,是最好的合作对象。
“不怕你笑,对你的规划,在认识你的第一天,我脑子里就有了蓝图了。”杨景行说,“盛朗,我还是那句话。相信我,你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人。你并不是被迫走这条路,你是绕了一个弯路,终于走到了正道上来了。”
“我只相信我自己。”盛朗说,“我知道这个决定是一个很冒险的赌注。赢了就功成名就,大红大紫,至少也可以狠狠赚一笔钱。输了,我比现在还要惨很多。”
杨景行说:“你要是有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想全力以赴一搏,那么,我还有一个要求——”
杨景行注视着盛朗那双碧眼:“你得跟我去英国。”
-
盛朗回到了家中。
小阁楼在夜色里透着温暖的灯光,让归家的人一望便能忘了疲劳。
门开着,二狼听到了脚步声,屁颠颠地跑了出来,卖力地朝老大摇着小尾巴。
盛朗将小狗一把抄进怀里,走进了屋。
林知夏正坐在灯下,批改着盛朗做的卷子。那专注的身影,俊秀的侧脸,是盛朗的最爱。
林知夏视力还不错,不用戴眼镜。
可是盛朗才见了杨景行那副打扮,忍不住脑补了一下林知夏挺直的鼻梁上夹着一副银丝框眼镜、莹润的黑眸透过镜片望过来的模样,胸膛里的狼血又有些躁动。
“回来拉?”林知夏放下了笔,抖了抖被批改得惨不忍睹的卷子,“看看,全是红色,是不是很喜庆?”
盛朗嘿嘿笑,凑过去亲了亲林知夏的脸颊,拿了衣服去洗澡。
等洗完澡出来,林知夏正把宵夜摆在桌子上。
“外婆又做了这么多?”盛朗说,“这才半个月,我都已经胖了四斤了。回头等拆了石膏,就算我恢复得好,游泳队恐怕都不肯回收我这个大胖子。”
“吃完了多做几个仰卧起坐呗。”林知夏说,“你出事后,外婆心里其实很不安的,但是也没别的办法发泄,只有使劲儿给你做好吃的。你也多体谅一下吧。”
尽管出事的只有盛朗一个人,但是附带受伤的人并不是他一个。外婆和林知夏都在看不到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永远忘不了的伤疤。
林知夏细心地把排骨上的肉剔下来,放进盛朗的碗里。
盛朗现在只有左手能用,用不惯筷子,只能拿叉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