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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嗓子眼都被腻住了。

“哟,就这么喜欢你男朋友呀?”

“嗯。”林知夏认真地点了点头,“喜欢。喜欢死了。”

盛朗简直想当场翻过吧台,把林知夏抱着狠狠亲一口。

“那就不去玩了。”盛朗半趴在吧台上,朝林知夏摇尾巴,“遛狗不?”

林知夏噗哧一声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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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白日里秋老虎肆虐,夜却已经开始透着凉意。

盛朗踩着林知夏的那一架老单车,载着林知夏,熟练地穿过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在体校茂密的林荫道和一座座体育场馆中穿梭。

林知夏侧坐在后座,搂着盛朗的腰,将脸贴在他后背。

盛朗出了一层薄汗,衣服带着一股潮气,可林知夏并没觉得不舒服。他的手甚至无意识地探索着少年腹肌的轮廓,惹得盛朗身子一阵阵紧绷。

盛朗并没有阻止林知夏。他享受着呢,舒服地耳朵都贴着头皮,大尾巴的毛都蓬松了起来。

起立就起立吧,反正他这种热血体质的运动少年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起立,早习惯了。

两人约定好了等高考结束了才进一步发展,盛朗憋着,还不准人家提前领取点福利呀。

体校的人工湖畔,情侣成双成对。

对面闹市的霓虹灯光幻化成一群精灵,在湖水上翩翩起舞。湖畔的灯光却十分幽暗,则是校园情侣最喜欢的一片栖息地。

在这里,盛朗和林知夏才放心大胆地依偎在一起,不用顾忌旁人的目光。

暴晒了一整日的草坪是一张温暖的地毯,盛朗枕在林知夏柔软的肚子上,划拉着手机。

“这个团怎么样?一个人只需要一千零九十九,包机酒,四天三夜。哎呀这个也不错,贵两百块,但是有一晚是海景房呢……”

盛朗幻想了一下在大海和星光下抱着他的小奶瓶……哪怕只是亲一亲,打个盹儿,都美得不得了。

“你到底想去哪里呀?”林知夏轻柔地揉着盛朗柔软的头发。

他们俩想去的地方太多了,大理,三亚,西藏,苏杭,新疆……从国内到国外,从陆地到海洋。

盛朗说:“等有钱了,我就包一架飞机,带你上天玩。”

“行呀,盛朗同学。”林知夏用力搓了搓盛朗的脸,“理想远大是好事。那我就等着你带我上天了。”

盛朗得意地笑了一会儿,又蔫了:“唉,就我这本事,将来做体育老师,也赚不了多少钱。倒是你,做高科技工作,赚钱肯定比我多……”

“那就轮到我包个飞机带你上天咯。”

“那不一样。”盛朗闷闷不乐,“男人哪里能吃媳妇儿软饭的?”

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林知夏的脚丫子又已经踹在盛朗脸上了。

“我怎么就成你媳妇儿了?我不是男人?我们俩还没分出个上下呢。你怎么就觉得自己不是我媳妇儿了?”

盛朗笑嘻嘻地把林知夏搂住,在他颈窝里拱了拱:“心肝儿,只要你乐意,别说媳妇儿,我给你做狗都行。”

盛朗的情话有两大特色,一是特不要脸,二是特甜,哦还得再追加一条,就是量也特多,不要钱似的随时都能倒出一大堆。

林知夏的耳朵被盛朗的情话糊住,盛朗又半压着他,那坚实而沉甸甸的身躯,热度清晰,将自己从头到脚笼罩住。

惬意,安全,仿佛置身一个强大的保护之中。

心都跳得没什么力气,更别说手脚了。

生物电流的冲击下,林知夏的后腰一阵阵发软,有什么声音很想从鼻子里哼出来,咬着唇才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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