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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么了?你你……你把他吃了?”

盛朗:“……”

他看了看手里的棒子骨,又看了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的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我家。”林知夏把盛朗的脑袋拨开,以大活人的姿态走了出来。

孙明珠松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的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了事,被他外婆赶出来了?”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的,但是他惹的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的女孩子说了。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我能看点书。反正就一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了。”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的人把你和盛朗划做一堆吗?万一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的麻烦怎么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了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了垃圾池里,砸起一团嗡嗡的苍蝇。

“我早就和他划做一堆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的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的垃圾,一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了。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我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的。”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的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

“来我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了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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