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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看着猛那口水都快滴到兔毛上了,算了,还是现在杀吧,要不然他真担心猛会因为太馋,一时忍不住背着他将那些兔子全杀了。

就杀猛怀里这只兔崽!程扬目露凶光。

猛微微失望,他还想换只大一点的呢。

程扬火速提了猛怀里的兔子就走,找石刀动手,不给他后悔的机会。

大兔子怎么可以现在杀,那是要留着生崽的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几章算是过渡,程扬马上就要长大了!(跳到几年后了)

第71章

初夏的风充满了暖意, 吹在脸上没有丝毫不适, 几个少年在草原上快速地奔跑,他们头上的长发被高高束起, 发尾在空中飘荡, 肆意洒脱。

“可恶,又让它们给跑了!”一个壮硕的少年脸上露出气恼之色,眼里带着不甘, 看向消失在前方草群中的黑影。

那些黑影跑得极快,很快便成了一个极小的黑点, 消失在视野中。

“意料之中的事情, 有什么好气的。”

在他身旁的另一个少年, 身材修长,全然不像之前那个气愤的少年身上充满了肌肉,相对消瘦的身影不显丝毫弱气, 反而结实有力,充满了力量。

“成羊,也不怪猛这般生气, 咱们都盯了它们好长一段时间了,总是让它们给跑了!”

“就是, 简直可恨!它们吃的这些草可是咱们弄出来的……”

听着身边这些人的抱怨, 成羊脸上露出很浅的笑容,显得心情不错,不见丝毫烦躁。

“只要咱们这草场还在,它们总归还会再来, 到时候咱们还有机会。”程扬看了看,虽然夏日白日较长,但现在日头西垂,时间不早了。

“咱们快点回去吧,要不然首领他们该着急了。”

这些少年抬头望了望天,只得叹口气,如今他们什么也没抓到,自然是该回去,要不然也只是白费功夫而已。

程扬现在最满意的地方,就是这三年来,随着他年龄的增长,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比如现在,他可以带着这些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少年来追这群野马。

三年前,北部众多大大小小的部落进行了合并,因为九黎占据主动权,最后部落里只是多了很多的氏族,连部落名字都未变动,仍然是九黎,而且也只有那么两位首领,炎和叟公。

虽然如此,但是这三年里来,九黎的变化不可谓不大。

程扬先前便要种粟米,经过三年的培育,如今有了足够的良种,而北部大多数是密林,可没有那么多的土地适合当做良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刀耕火种,圈出了一部分的密林,将那里的树木砍伐焚烧。

这种开发方式其实是非常地粗暴,一点也不符合后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但凡有其他办法,程扬也不会选择这条路,可现在根本没有其他的出路,甚至历史上人类最开始的开发方式便是如此。

在生产力极低下的时候,刀耕火种不仅可以让他们快速获得一大块土地,经过焚烧后的土地会变得松软,甚至可以用地表草木灰当做肥料,播种后都不要在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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