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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要嫁给秦溯了……

第二日,天光未晞,秋风萧瑟。

秦溯牵着沈玉昀站在门口,秦源锁上门,看见他俩问道,“怎么还不走,这是在等谁?”

“阿昀说,杨家的欢哥儿也要进城,我们等着一起,也好有个照应!”秦溯哈了一口气,给沈玉昀暖了暖手,他盯着沈玉昀身上穿着的橙色小夹袄,十分满意,“阿昀今天这件刺绣夹袄,衬得你肤若凝脂,白白嫩嫩,看着可爱极了。改日我进山再给你打些狐狸兔子,剥了皮留着给你多做几件!”

“那感情好啊,冬天要到了,再给小昀做几件披风。”沈玉昀还没说话,秦源抢先道。家里两个大老爷们,就沈玉昀一个娇滴滴的小哥儿,真的是什么好的贵的,都紧着他用。

沈玉昀轻笑,对着秦源道,“大哥可别再娇惯我了,这些我都还有,倒是大哥和你,今日进城,可得再买些厚实的料子,我给你们赶些冬衣出来。”

他自到了秦家,是真的进了福窝,无论贫富,什么都先想着他,有些时候,他还怪不好意思的。

“那欢哥儿什么时候来啊?”秦溯等得有点急,这站在风口上,可别把阿昀吹着凉了。

“欢哥儿是昨日杨乐的哥哥?”秦源想起昨日酒席上匆匆一瞥,心中一动,有些好奇。

“是呀,大哥你还吃了人家的柿饼呢!”沈玉昀说道,他怕两人不耐,说起杨欢的难处来。

“欢哥儿挺难的,听秦婶子说,他们是逃难来的周山村,他们的父么一次上山时被毒蛇咬了,虽然救了过来,但一直瘫痪在床。欢哥儿自小就要照顾父么和弟弟,这次进城,也是去卖些柿饼和刺绣,给他父么买药。”

秦源一愣,他没想到,那个坚强自毅的哥儿,居然还有这么沉痛的过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忍不住升起一丝怜惜。

“让你们久等了……”杨欢领着杨乐,匆匆而来。他手里提着一个大篮子,盖着一方白布,里面应该就是他做的柿饼了。杨乐手里也没闲着,抱着一个小布包,被他牢牢护在怀里,看着十分珍视。

“没等多久,倒是你们这么晚,我还担心出了什么事。”沈玉昀赶紧上前,弯着腰对着杨乐甜甜一笑,“乐乐弟弟,把布包给我吧,我帮你拿着。哥哥这里有肉包子,喏……”

杨乐眼神躲闪,看了一眼杨欢,又看了一眼秦溯秦源,见他们都笑眯眯地看着自己,脸色微红,慢慢将布包交给沈玉昀,然后拿着肉包子,小声道,“谢谢昀哥哥!”

他来时只吃了一个红薯,肉包子一咬,扑鼻的肉香让他忍不住口齿生津。虽然昨日在秦家已经吃了这半年都吃不上的肉,但是现在吃这个肉包子,依然馋得慌。

杨欢递给杨乐一方手帕,柔声解释道,“出门时父么有些痉挛,安抚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睡着,我怕你们等急了,就和乐乐吃了一个红薯就来了。”

“那你们都走了,家中可有人照料?”秦源担忧,在想要不要让杨乐留下。

杨欢见他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脸上羞红,微微点头,和沈玉昀并肩而行,“我拜托了小秋娘子,乐乐一直跟着进城卖东西。我人笨嘴拙,带上乐乐,倒还卖得快一些。”

秦源点头,瞧了一眼还是萝卜头的杨乐,想到杨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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