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 / 2)
烛光中看着我,沉静得很反常,专注得很反常。很久之后你对我说,闫泽,你很重要。
你会这样说话,说明你醉了。
我同样被酒劲顶得难受,继续问,比你的女友们都重要吗?
你笑了,笑得有些诧异,偏又很笃定。你倾身拍了拍我的腿,一身酒气,说,废话,你可是我一手培养起来的小前锋,我牺牲好大,她们怎么比?
那下我可能也笑了。
而后,你缓了一下神,继续吐着酒气对我说,“闫泽,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这人看上去很野,好像有些纨绔习气,但其实骨子里很傲慢,还很理想主义。之前我看你有读诗,浪漫派诗歌,对吧?有一句你对我念起过,最后一句,‘Withsilenceandtears’,拜伦的一首分别诗,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个?我不明白。”
耳边爵士乐轻描淡写地跳着调,你在我酒意蒸腾的视线中缓慢点起一根烟,眉宇间少年时代的特征部分保留下来,颈部喉结分明,手指笔直,亦有开始偏向一个成熟男人的轮廓。
你皱着眉头说,话语不甚清楚,但人喝醉有时就常会这样,态度真诚到近乎赤裸,你吞吐着烟气对我说,“如果真有面临分别的那一天,我想象不出来,但如果真有,那肯定是件大事。……说不定是我得癌症了,或是地球要玩完了,也可能是我们老得浪不动了。总之,等真有那么一天,我们就来这,”你说着,用拿着烟的手点了点桌子,“就来Tekapo圈一块地放羊,我叫上你,带几只从小养大的狗和马,去打猎、开荒,要活得像中世纪还不知道工业革命为何物的野蛮人。我发誓我会叫上你,闫泽,到那时你要跟我走,别拒绝我。”
我没讲话,一味地喝酒。太阳穴被酒劲顶得发胀。
你的目光直接又不够清醒,永远不知什么是忧愁的,穿过酒馆桌台上那根烧过一半的蜡烛看向我,是在询问我是否愿意一起变老。随后三杯酒下去如此之烈,是真的灼伤了我。
后来么,很快,我没想到你也会跟一个女人陷入一段名为爱情的关系中。
二十一岁,你喜欢上一个女孩。你开始整日心不在焉,电话不接,约酒不去,递过来的烟也只是微笑着谢绝。
你说,不抽了,她不喜欢烟味。
第一次,你没说多余的话,你没说这个她是谁。
我如溺水汲取氧气那般过肺,在你楼下,一根接着一根耗了半盒烟下去。
可我喜欢。
你问过我了么?
她还不喜欢酒气。
我也喜欢。
她不喜欢听你的陈腔滥调。
我喜欢。
她不喜欢你送的东西。
我喜欢。
她不喜欢你。
拜伦先生,要我怎么说。
我约你,约不到人,她用你的手机给我打电话,装作拨错号码,装作有事发生。
这就是你喜欢的女孩,她有多烟尘、多普通、多媚俗,你知道么?你不知道。
我无所谓这女的究竟什么货色,她不是你第一个女朋友,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沦陷进去,徐皓。我宁愿你的心永远自由,倘若余光里再没有别人,我不会如此失控。
那失控如同失重感。
你也说了,我可以做我一切想做的事,只要这件事切实际。
你还说了,我是你最重要的,朋友,如果末日来临,你会叫我走的。
遇到林潇之后,我发疯似的想证明这一点,毁了我吧,徐皓,请让我毁灭。
要让每天都像没有明天的末日,既没有明天,末日又何谈离别。
后来么,你我决裂了,因为这个女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