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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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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肉有毒,不吃也罢。

说完这档子事情,气氛凝固下来,钟煜从皮夹子离拿出两张票,“最近市内的剧院有《卡门》的歌剧,要去看看吗?”

阳春白雪,下里巴人,钟煜是前者。

一个鸭子就爱搞风花雪月。

挽挽想起他的《百年孤独》。

忽然觉得这人特神奇,明明看不懂还要装懂,还要去看歌剧,好像耳濡目染一下就能成上等人。他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装得精精致致,戴名牌穿名牌,吃的是大餐,喝的是名酒,可惜这没什么用处。

挽挽还没穿之前,第一个男朋友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精英富二代,人家会打球会弹琴和滑雪,挽挽也服气,无论什么时候说话都不会接不上,总让人觉得很舒服。

不过钟煜在学这种人,实际上他不是。

挽挽的话术就是跟他学的,他教给她很多东西,和平分手。林挽挽看着他手上两张票,微微眯着眼睛笑,“好啊。”

钟煜的色情直播(一)

挽挽笑起来特别感染人。

眼梢弯弯,睫毛耷拉,在眼底的白净下扫过一片阴影,而眼珠子又在动人的眼睛里凝视。林挽挽不是最漂亮的那一个,但是纯,奶油似的肌肤,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还有乌黑亮丽的长发——大抵很多人的初恋都是这样。

很干净,又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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