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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见这位少爷就紧张的藏进了人群,我则站在一边看他击剑。
爱德华身穿白衬衫灰裤子,原本应该是很飘逸的蕾丝袖白衬衫,穿在这个小胖墩身上,不知为何鼓鼓囊囊的像个饭团。可令我惊讶的是,他肥胖的身躯下,居然有个敏捷的灵魂。只见他仪态优雅的跟对手行了个礼,然后抬起剑,迅速出击,几下就戳到了对方的致命处,连我都忍不住要为他叫好。他也很自得,仰着下巴挑衅的看向我。
“康斯坦丁先生,想来切磋一下吗?”爱德华说。
我上次当众驳了他的面子,似乎惹他生气了,这小子开始有事没事找我麻烦。
说实话,我的击剑水平只比约翰好一点点,在爱德华面前简直不能看,我当然可以拒绝他,但这意味着失了男子气概,在学校会被人耻笑,可应战又实在不是对手。
我只好欠了欠身说:“费蒙特先生有兴趣,我自然尽力奉陪,只是在下击剑水准低下,只怕难以让您尽兴,不如找其他人陪练。”
“水准差才更应该勤勉练习,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还是说你其实是个胆小鬼?”爱德华紧紧盯着我。
看来他是执意要我当众出丑了,如果让他出出气,可以免除今后的麻烦,我倒是很乐意奉陪,就怕他没完没了。
对方露出了轻蔑的微笑,抬起剑指向我。
我也随即做出防御的姿势。
我们眼神相碰的时候,比试就开始了。
爱德华的击剑水平果然非同凡响,我几乎立刻就被他横剑于颈部落败了,周围响起围观者的起哄声。可是他没有放过我,还打算来第二回合,我也认真了起来,开始更加小心的应对他。三个连击后,我再次被他击中要害,而且他的力气非常大,我甚至差点握不住剑,手臂都震麻了。到第三个回合的时候,我一个闪躲没站好,非常狼狈的跌倒在地。
爱德华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他手中的剑直指我的咽喉。
“连站都站不稳,还想要拿剑吗?”他笑着说。
周围响起欢呼声,在一群孩子当中,一次简单的比试就可以创造一个英雄和一个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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