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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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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没什么关系。

  他只是陪她过来而已。

  林玖的睫毛偶尔上下扇一扇。

  简骜是绝对宠爱她女儿的。

  如果不是因为简蔻带林玖去了墓园, 简骜可能根本不会给他谈谈的机会。

  从一开始就直接判他出局。

  也正是因为简骜觉得女儿可能喜欢,所以放缓了态度,对他提了那几个要求。

  翻译一下就是:他不反对林玖和简蔻现在谈恋爱,也不反对他们有性行为。

  简骜在好莱坞辗转惯了, 对这一点的态度很开明。

  但在林玖达成目标前, 他绝不同意他们结婚。

  简骜是个看起来敦厚迟缓的人,但他绝对不笨。

  这一招甚至可以说很高明。

  要拿到比银熊奖更高成就的奖,听起来好像就是一句话,实际上有人奋斗一生也达不到这个目标。

  光是这一点, 就能让不少人知难而退了。

  等林玖蹉跎好多年, 真的拿到奖后——

  如果他是贪图利益的人,那么忍辱负重和简蔻结婚已经不能给他带来更多利益, 他会主动离开。

  如果林玖是个花花肠子的人,在纸醉金迷中暴露本性,以简蔻的骄傲, 她则会自己离开。

  当然, 如果林玖考验都通过了, 再皆大欢喜不过。

  只是未来那么长,谁又能保证不会再有变动?

  所以干脆再给林玖盖个章。

  让他在得奖后最受瞩目的巅峰上, 给身上留下烙印,宣告他的所属权。

  以后他要是离开简蔻, 他必然尴尬。

  简骜哪儿用得着去演狗血剧里的恶婆婆。

  他根本不用费一兵一卒,也不用破坏他和他女儿之间的关系,就安排好了一切。

  他是个值得尊重的奇迹演员。

  同时, 也是个有私心的父亲。

  这不矛盾。

  更何况林玖不觉得他开出来的条件严苛。

  倒是方锐前几天听说林玖要开始冲奖时,惊了个呆。

  “骜哥这是逼你烙个奴隶印记啊。”

  林玖无所谓:“我愿意。”

  方锐:“不是,他家这苛刻的招婿条件,世界上哪个人能完成?”

  林玖弯了弯嘴角:“我。”

  全世界只有他能完成。

  又能爬上高峰,又能全心全意伺候简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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