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27(1 / 2)

加入书签

 出乎意料的,里面装着的不是什么精心准备的食物,也不是昂贵精致的礼物。

  是一个泛黄的厚重信封。

  

  封面上写着:宁晨曦收。

  落款是:斐钰泽。

  

  与外面精致的手袋不同,里面的信封已经破旧泛黄,周角带着磨损。

  像是被人反复翻看触摸过。

  

  宁晨曦往厨房方向看了一眼。

  厨房里,男人白色衬衫,黑色西裤。衬衫袖口卷到了手肘露出小半截冷白结实的小臂,此时正动作利落的煎翻着牛排。

  

  宁晨曦给自己倒了杯水,拿着信封端着透明玻璃杯窝到沙发里,打开信封。

  

  里面是厚厚的一沓。

  宁晨曦抽出最上面的展开。

  这三张叠卷在一起。

  

  纸张不硬,甚至是泛黄,但边角处却没有一丝褶皱。

  显然是被主人保护的很好。

  

  展开信纸。

  笔锋凌厉遒劲,带着锋芒。

  是宁晨曦最最熟悉的字迹。

  

  触目第一行上写道——

  二十一岁的宁晨曦,你好。

  

  沈城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雨势不大,却细细密密的一直下个不停。雨点噼啪砸在玻璃窗上,让人心生郁躁。

  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想,要是你在就好了。你最喜欢听着雨声睡觉,如果你在,这时候一定会猫似的拱进我怀里,蹭蹭我的下巴,然后讹我给你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你一定想象不到,最后我竟然用了和你一样的幼稚方式,来肉麻兮兮的以此记录自己的情感。

  说实话,连我自己也没想到。

  

  很多看似简单易做的事情,却都是在和你相识以后你教给我的。

  昨天我表弟问了我一个问题,他问我,哥你说什么是真正的爱,我想了半天,只能尽量用着简洁的词语来形容出我所认为的爱,我说——大概是例外和偏爱。

  

  就像我对你。

  用当下比较流行的一个词汇来形容——

  叫做有且仅有。

  

  但好像没什么用,我还是把你给弄丢了。

  我做错了选择。

  成为了连怀念都不配拥有资格的那一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