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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他我还是提前说一下,免得大家之后看不到他会觉得踩雷。如果真的都很喜欢他,我会考虑写一个女追男的番外给他。
然后斐狗,他做的唯一的错事是当初不该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擅自替女主做出了选择,用那样的形式来推开女主。但当时太过年轻,成熟后的他也开始为此弥补。他是强大却压抑缄默类的性格,属于做完才会说的那种,他很多的温柔和爱意都会从细节里透露出来,比如给女主不动声色的站在风口为晨曦挡风,因为她讨厌烟味在看见她时就会掐掉,为她提鞋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下意识的举动。他温柔却会主动争取,做错了就会弥补,我觉得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但最大的优势是,两人时隔多年,只爱对方,都在为了心中的那个人坚守着,这是他们俩于彼此之间真正的优势。
还有我觉得斐狗并不渣,他没出轨,没移情,没新欢,一等就是五年,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守着一个不确定的人一等就是五年呢?这是我想写这本文的初衷。
最后关于误会:我想说这个事如果真的能轻易说开,斐狗当时也不会一个冲动之下选择了晨曦最雷的方式来推开她,可能也不是个多大的事,但对那个年纪的斐狗来说,是他所不能承受的,分开的这五年两人的痛苦也是对等的。关于女配之后也会有说法,可能也不是女配,就是个女炮灰。
本质上这就是一篇1v1的破镜重圆文,我写的时候其实没觉得有多虐,反而觉得涩涩的,甜甜的,很美好,这是一个逐渐与自己与彼此握手言和的过程。这两个人的爱情不在于有多圆满,甚至很多分手后发生过的事情都很心酸,但她们能在绕了那么一圈后,还是坚定的牵起彼此的手,然后说上一句——我只喜欢你。
本来不想说这么多,看了大家的留言后还是决定解释一下,请大家给他们一点时间,最后也谢谢大家每天辛苦追更,不管有多大争议始终没打负分。爱你们鸭
ps:所有的作话都是不要钱的
☆、为他
“我爱那样一种人, 他在行动之前先抛出金言,他所履行的,总超过他所许诺的。”
——读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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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晨曦提着篮子旋开办公室的门。
办公桌上,透明玻璃花瓶静静立于黑色办公桌上方, 里面同样插着一束鲜艳欲滴地红色玫瑰。
宁晨曦从来就不是一个细心的人, 她也喜欢买花,但基本上都是隔夜死。
买完当天用来欣赏欣赏, 愉悦一下心情就好了。
送花的人显然是深知她是什么德行, 买完直接给她插进了花瓶里养着才送过来。
宁晨曦低头凑近数了下。
不多不少, 刚好十一朵。
一生一世?
宁晨曦啧了一声。
有点嫌弃。
还真的是, 好土。
正午的阳光透过办公室里的落地窗大片洒进, 打在鲜红欲滴的玫瑰花瓣上。
宁晨曦眯起了眼,嘴角勾起一抹清浅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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