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1 / 2)

加入书签

有点脑残,”洛夕然冷笑一声,“先把袖子底下缩起来的那只手给藏好点行不?”

  讨饭大哥听见她的话条件反射一缩手,原本宽松的袖子下真鼓囊出一块来——果然那只断掉的手还好端端长着呢。洛夕然早看出来了,只是考虑到大家都不容易,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没有揭穿,现在说破了,终于没好气翻了个白眼:“撒手。”

  结果对方表情登时凶神恶煞起来:“你给钱不给钱!”

  洛夕然气急了也不知道怕:“不给钱又咋地!”然后抬脚冲着对方下三路狠踹,趁着人吃痛的瞬间拉着行李就往人群稍微密一些的地方躲。

  她特意选了深色的衣服,行李箱除了那个logo嚣张以外颜色也很低调,轮子声音专门选了小的,本来就是为了溜的时候不被人发现,这时却意外地提供了保护,让回过神来的乞丐找不着人。最后对方骂骂咧咧几句晦气,还是转身回去守地盘了。

  只是洛夕然这么一通乱跑,离火车站的方向也远了点。她站在人群里重新辨别了一下方向,刚准备迈步,却听见旁边传来一道低沉的嗓音,好像是在打电话:“你说柴弘盛的事?我可管不了。”

  男人的声线中含了一丝沙哑,怎么说呢?好像是点燃的雪茄烟,贵气、冷淡,又让人浑身滚烫。

  这低音炮是个极品。

  洛夕然瞬间断定。

  只不过很多时候声音好听的男人不见得长得好看,长得好看的男人不见得气质合格,所以她也没抱什么期望,只是单纯地遵循了人类对美好事物追求的本能转过头,打算等失望之后再往火车站走。

  结果看清男人的长相之后,她沸腾了。

  英俊这个简单的形容词已经不能概括对方,男人一双狭长的丹凤眼本该艳光逼人,此时却颜色淡漠,有种令人意外的高级感。皮肤苍白,唇色艳丽,带着一种病态的美感,让人想要狠狠□□。

  他穿得不算多贵,但打扮清爽,深褐色的大衣在微暗的灯光下看不太清楚,打底一件白色毛衣,配上一条格子修身裤,脚踩休闲鞋,要不是眉目间的成熟气息,洛夕然一定会以为这就是个清纯男大学生。

  可最要死的还是他的气质。

  同样的冷淡、矜贵、诱惑。

  满昏!!!我给满昏!!!!!

  洛夕然在心里疯狂叫嚣。

  这就是她的天命!天命啊!三更半夜的在火车站门口偶遇!!多浪漫的开头!

  妈妈,我要拿下这个男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