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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刃碰到菜板的声音。

  他在切萝卜,动作娴熟而优雅,就连传出的声音都像是音乐一般有着韵律。

  这哪是在切萝卜,这简直就是在表演啊。

  果然是好看的人做什么都好看。

  陆莹颖捧着脸看着切菜的人,心里暗道。

  活蹦乱跳的鱼先生现在已经寿终正寝,等着跟萝卜丝一起变成一道菜。

  布丁她已经做好放在了冰箱里,没有吉利丁就用了她塞在行李箱里解馋的QQ糖。因为时间紧急,她把布丁放在了冷冻仓,希望更低的温度能够帮助布丁快速冷却定形。

  “叮叮叮!”手机的闹铃响起。

  陆莹颖从椅子上跳起。

  到时间了!

  她蹭蹭蹭跑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布丁。

  还好还好,没有变成冰块。

  她松了口气。

  轻轻地晃动手中的碗,布丁的Q弹感即使没有脱模都无法掩盖。

  “沈哥!布丁成功啦!”陆莹颖献宝似的将手里的碗拿到沈城跟前,晃了晃,“你看!我第一次用这种方法做,没想到真的可以!”

  切萝卜丝的沈城在她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停下刀,就像是日出之时的向日葵,他忍不住不看他的小太阳。

  他看着小姑娘忐忑地拿出布丁到现在高兴的快要跳起来,眉梢眼角的笑意就越发深。

  “音音厉害。”他笑道。

  “沈哥才厉害!”陆莹颖在向展示布丁的时候眼睛瞥到了菜板上的萝卜丝,晶莹剔透粗细均匀,漂亮的像是艺术品。

  沈城注意到陆莹颖的视线飘向那一小堆萝卜丝,说道:“就凑合吃吃。”

  他的语气极其真诚,好像这萝卜丝切得十分“家常”。

  陆莹颖一时语塞,咽了口高山仰止的口水,试探地问道:“沈哥,你是不是太谦虚了?”

  这萝卜丝叫凑合吃吃?那她平时做给自己吃的那些难道是从垃圾桶底部翻出来的?

  难道在沈哥的辞典里,饭菜的“凑合吃吃”和古天乐先生的“平平无奇”一样?

  “没,在朋友里我不是最会做菜的。”沈城顿了顿,表情有些奇怪,最后叹了口气,“最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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