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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是憧憬话本子里描写的那种快意江湖洒脱不羁的虬髯大侠,对于未来夫婿的选择,书倾墨觉得还是比较喜欢那种强壮如牛虎背熊腰还长着络腮胡须的九尺壮汉,可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身强体壮的就像父亲一样,多有男儿气概!

怎么如今就冒出一个什么指腹为婚的娃娃亲,那丞相家的小公子华玺宸她也是有印象的,小时候青梅竹马一起在皇宫里做小伴读陪着皇子公主念过书,她就记得这小子整日病恹恹弱唧唧的,小白脸弱不禁风的就只会拿着个书本之乎者也的念着背着,整个就是一个只会跟在太傅后面问东问西的书呆书虫,她堂堂一介侠女才不要嫁给他呢!

不过父亲早早就和丞相大人交换了信物定下亲事,真是恼人气人到了极点,也不问问她愿意与否,书倾墨看着那放在她梳妆台妆匣里面的锦盒就觉得心烦,那里面装的墨玉雕龙环佩原来就是所谓的定亲信物,她小时候还很喜欢玩这个精巧贵重的玉佩,不过现在看着还真是扎眼,越看这黑漆麻黑的破石头越是丑的没边,真是恨不得摔了这破烂定情信物……

等等,若是摔了信物……

若是没有了信物,亲事也便是不做数的对不对……

书倾墨起了歹念,就算不摔了这玉佩,就将这信物偷偷藏起来假装找不到了,没有了定亲信物,这桩婚事也便不做数了吧!不过,就算她这边没有了信物,华书呆那边也有她家祖传的夜明珠啊,还是不成……

除非他那夜明珠也找不到了,可那么贵重的东西一定会好生放着,要是有小贼把他的夜明珠偷了便好了,书倾墨心念斗转,觉得现在仿若醍醐灌顶,小贼,这里不是有一个现成的小贼嘛,轻功好,武艺佳,还总幻想劫富济贫的侠女偶尔当一个小女贼也无伤大雅……

说做就做,书倾墨筹谋数日,借着出门采购嫁妆的名头悄悄准备好了夜行衣,买通华府的下人小厮打听到了华府后院的房屋布局,还在街头那贴着狗皮膏药的流动小贩那里买了一个奇奇怪怪叫做什么“迷魂夺魄”的迷药粉末,这名字一听就很高端,肯定是撒出去就让人中招昏迷不醒……

一切都准备就绪了,是时候该行动去偷夜明珠了!

这夜夜色深沉,只有隐隐的一弯新月歪歪的挂在夜空之中,还被天际时不时飘过的墨色云朵遮掩的朦朦胧胧,最多只能照出一方树影稀疏的浓光淡影,一看就是适合偷鸡摸狗之辈出来做一些鸡鸣狗盗的最好时机。

要去偷鸡摸狗,啊不,劫富济贫的侠女书倾墨穿上了早就备好的黑色夜行衣,书倾墨揽镜自照,觉得这身行头看上去还是很有女贼风范的,不过……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微微蹙起了秀眉,里面的人儿有着高耸饱满的胸脯,柔软曼妙的杨柳细腰还有浑圆挺翘的微隆粉臀,这……似乎有点太过紧小贴身了,不过嘛,夜行衣就是贴身一点才好方便行动才是,身手施展起来才能更灵活不是!

书倾墨一个云意凌波使出了家传轻功,寥寥虚影晃动便从她的闺房阁楼里一跃而出,一身黑色皂衣将她娇侬合度、纤软窈窕的玲珑身姿极为巧妙地隐藏在深沉的夜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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