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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能量枪已经投入使用的今天,发射子弹的步枪成了古董一般的存在,但在一些射术精湛的人手中,它仍旧是足以杀死一切生灵的致命武器。

  男人手上戴着和战术服色泽一致的露指手套,露在外面的一截手指白得过分,在黑色布料的映衬下,像最柔软的奶油。

  男人颈部面部的皮肤和手指一样,也是细腻的白色。

  拥有这般肤色的人,似乎不该出现在这辆剧烈摇晃着的装甲车中,更不该和车上汗气熏天的佣兵们待在一处。

  他在这里,只是因为他也是佣兵。

  在装甲车又一次摇晃时,男人抬起手,扶了下护目镜。

  他的护目镜和别人的不同,是浅淡的玫瑰色。

  这是他周身唯一一抹亮色。

  在基地以及无人区,这副玫瑰色护目镜多次为他引来猎奇的目光,甚至有不少肌肉发达的佣兵朝他吹口哨。

  当然,那些人也许不是被护目镜所吸引,单是因为他这张与佣兵身份格格不入的脸。

  “咱们现在还在赶路,你没必要一直戴着护目镜吧?”坐在一旁的休安转着一把匕首枪,这玩意儿比狙击突击两用步枪还“古老”,一些佣兵将它们带在身上,根本不是为了执行任务时使用,只是当做显摆的工具,就像几百年前的“繁荣时代”,臭屁的男人热衷随身带一把瑞士军刀。

  男人微转过脸,冷冷地看了休安一眼。

  即便透过了玫瑰色的镜片,他的目光也没有因此捎上一丝温度。

  很快,男人就像根本没听懂休安的话一般,将脸转了回去,继续看着外面暗紫色的天地——在戈壁滩上,昼夜几乎在一瞬间完成了交替,夕阳沉默,黑夜像翻卷的黑潮,放肆地吞噬着天地,将刚才还灼烧着的世界变成焦炭一般的色彩。

  “啧。”休安自讨没趣地哼了声,将匕首枪插进枪套中,“不说拉倒。细皮嫩肉还来当佣兵,军妓还差不多。”

  男人又斜过来一眼。

  他的眼尾狭长,半眯着眼睨人的时候,眼神极为深邃,像一把穿透风雪的飞镖。

  休安蓦地一惊,“你……”

  “不会说话就闭嘴。”坐在副驾上的塞瑟在后视镜中不善地看着休安,“这三辆车上的人是个整体,我不希望有人在进入洞穴之前,就闹内讧。如果你对同行者不满,你现在就可以下去。”

  休安脸上的伤痕紧拧起来,却到底是歇了声势。

  男人和塞瑟在后视镜中视线相对,彼此轻轻点了个头。

  装甲车继续飞驰,狂风大作,砂石如子弹一般砸在车身上,那响动就像指甲刮过黑板。

  夜幕中,地平线被起伏的山峦所取代。它们越来越近,像一座升起的屏障。

  “全体准备。”塞瑟偏过头,对肩上的通讯终端道:“十分钟后抵达1023丘陵。”

  “霓雨,老队形,进去之后,你占据制高点。”塞瑟再次看向后视镜,对戴着玫瑰色护目镜的男人道。

  “嗯。”男人不带任何情绪地应了一声。

  他的名字,原来叫做“霓雨”。

  车里所有佣兵都开始做战斗前的准备,霓雨将四个弹匣放入战术背心中,又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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