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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9(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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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光熄灭,全场静悄悄的,所有光都聚焦在舞台中央,笔直圈成一束。

  林霁尘的脸浸润在光影的夹角间,半明半昧,像一幅岁月静好的油画。清淡的气质与曲子完美契合,丝毫看不出新手的影子,仿佛天生就是为舞台、为唱歌而生的。

  他的英文发音不像欧美人那样夸张,咬字很准,声线干净清冽,唱歌时会不自觉带起点矜持的小性感。

  唐稀情不自禁化身尖叫鸡,“操!操!操!学长唱歌这么好听的吗?可以直接出道了!”

  曾简兮有点不服,试着哼了两句,自闭了,“人家是被天使吻过的嗓音,而我是被阎王锁过喉。”

  ......

  两人还在说话,姚光却听不见了,紧紧盯着台上。

  歌声充盈满耳,一字一句烫着她的心。

  这首歌,曾经也有人对她唱过。

  好像是初三那年的事。

  快中考了,姚妈妈请林霁尘到家里,给姚光补课。

  姚光因为一道函数题,正被林霁尘单方面无情地“羞辱”,眼看就快打起来。

  楼下忽然有人拎着扩音器,喊着姚光的名字,一通深情告白,就抱着吉他自弹自唱起这首歌。

  然而还没到副歌部分,他就被林霁尘一盆从天而降的冷水,和一个杀气腾腾的“滚”字给轰走了。

  其实就唱功而言,那人的表现还是不错的,虽然情绪没到位,但至少能让她暂时从题海中解脱出来,放松一下。

  所以姚光当时就抱怨了:“你自己不会唱歌,还不让别人唱,也太小心眼了吧。”

  林霁尘回她什么了?

  好像什么也没说,就冷眼盯着她瞧,眼神跟冰刀一样,捅得她直打冷颤,三天没敢跟他说话。

  没想到就这么一个小仇,他竟然记到了现在?

  唱歌就唱歌嘛,非要唱这首,跟谁较劲呢?

  还弹吉他,什么时候学的?倒挺像回事儿。

  姚光唇角忍不住往上,心里像开了满满一整片向日葵,正随风轻飘飘地摇曳。而她的专属太阳也正好在这一刻,冲破万里阴霾,朝她望过来,带着所向披靡的坚定,和缱绻温柔。

  视线交接,两颗心都不自觉颤了颤。

  姚光慌忙错开眼睛,紧张地捏着手,耳根控制不住发烫。<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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