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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这些生词超过了这位一年级小朋友的能力范围,林汤圆仔细辨认了半天,也就认识几个简单的字。小天才很是认真,指着中间的一行问道,“大林子,这个是什么字?”

“……”林彦差点就眼含热泪了,不宜出行!林汤圆你这丫头就是故意的!

林汤圆很是无辜的看着她老爸,她是真不认识……

“宜,表示适合的意思。”对于林汤圆的求学精神,林彦这个做老爸的只能牺牲到底了。

“林汤圆,你说我要是爽了你周叔叔的约会怎么样?”

“不怎么样,不过你好像没有这个机会。”

林汤圆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门口的声音打断。站在门口周墨还是平时的一身西装,估计是等到酒店的时候在换伴郎服。反观林彦,被铁杆粉丝附身的周岚小姐下了十二分的心血打造,效果还是很惊人的。

一身修身深蓝色西服,衬得本身就有点消瘦的林彦显得很是挺拔,在加上稍稍打理过的清爽发型,即没有周墨这种商场打拼的社会气质,也没有还未步入社会的稚气。干净,通透!

周墨看着面前的人,心里即喜欢也佩服。林彦的性格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绵里藏针。把手里的大衣给他披上,在笑着开口,“周岚最近眼光变好很多。”

林彦有些无语,“作为伴郎不是应该早点去酒店吗?”

周墨伸手给他理了理领子,从一直扮演书童的林豆包手里接过围巾,很是细心的给他围好。

“林彦,有一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周墨想了想,觉得还是提前说出了比较好。

林彦顿时心里一紧,“叶恒都告诉我了。”

周墨一瞬间有点迷茫,叶恒?难不成叶景文回家跪键盘了?

“你要是觉得尴尬,我可以不去的。”

周墨皱眉,“叶恒跟你说了什么?”

林彦看了他一眼,直觉自己误会了,忙摇头,“没事,你说?”

周墨眯了眯眼,第一反应就是叶恒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肯定跟林彦说了什么,可是看林彦的脸色,也猜不出什么来,只能作罢。今天的重点不是这个!

“有个人想见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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