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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你能决定留下来,我真的特别高兴。”
“吴老师,您别这么说,要不您一直带着我,我现在还是个不懂事儿的大学生呢。”
林璟是吴老师这两年带的实习生里,最得意的门生,速度和质量虽然不能算最好的,但毕竟才写了没多久,能有现在这个感觉,已经是很难得,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了。
“上次我和你说的,跟组的事情,六月下旬开机,本来说是在北京,现在改地方了。”吴老师端起茶杯,深深饮了一口,卖了个关子,“改到上海了,你正好,也能回家看看,不过最好还是跟剧组住酒店,有事找起来方便点。”
林璟高兴地站起来,给吴老师鞠了个九十度的躬,“谢谢吴老师!”
*
还好,这场演唱会的时间,在剧组开机之前三天,她刚好能赶上。
这个歌手的嗓音还是和三十年前一样,温柔中带些磁性,可毕竟三十年了,他出道的时间比林璟的年龄都要大,除了一如三十载稳的不能更稳的唱功之外,歌里,还是多了些对于人世无常的沧桑和无奈。
谁都躲不过的事情,他已经领悟,他没法和他们这些歌迷讲大道理,可是这些人情世故,这些无常,都客观存在在那里,他没办法,只好用歌来告诉他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演唱会都玩起了手电筒的套路,二十来岁的歌手这么玩,三十来岁四十来岁的歌手这么玩,五十岁的歌手,还是用这一招。
“麻烦大家把手机的电筒灯开一下,只开一首歌的时间,不会没电的,这是最后一首歌了,如果你们很想要和他说话的人,打给他,你的老公老婆,你的男朋友女朋友,或者,只是你喜欢的人,你打给他,让他听到这首歌。”
林璟的右前方,坐了一个单身的女子,看起来约莫四十岁的样子,她不应该说是一个单身的女子,只能说是一个人来看演唱会的人。
林璟没有可以打电话的人,她只能看着周围的人,那个女人,花了一个很精致的妆,用了饱和度极高的红色口红,手里提着一个Gucci的当季新款。
她的手机拨出去了一个号码,屏幕亮着,但那个号码,没有人接。
整首歌的时间里,她都没有看自己的手机一眼。
可她哭的泪流满面。
这首歌,是这个歌手十五年前的歌,这么巧,说的就是和最好的朋友恋爱又分开的事。
林璟看着她没有接通的电话,和自己拨不出号码的手机。
原来大家都没什么可恋的人。
曲终人散,众人如鸟兽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林璟才想起来,身边还有个恋爱中人,“怎么样,韩成接你电话了吗?”
“我没给他打啊。”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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