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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气啊,仔细想想这个结论是不是100%准确的?”乔莫抱着脑袋躲避她的攻击,笑着求饶。

  笑闹着吃完饭,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路灯通明,神色疲惫的上班族们拎着包,被拥挤的人流裹挟着,向地铁口的方向匆匆行进。

  “你乘地铁去店里吗?”

  很巧,乔莫的餐厅和自己家附近都有地铁,所以如果没有什么急事,他一般是乘地铁过去的。就连宋以殊有时候起的晚了,都会避开早高峰坐地铁去上班。

  地铁站离这里还有两个路口的距离,时间还早,宋以殊便慢慢陪着乔莫走过去。

  走着走着,她开始感觉到不对劲了。

  要命,竟然忘记穿外套!

  想想也是,她走的匆忙,没来得及回办公室拿外套。从咖喱屋出来时残余在周身的暖气渐渐散去,刚刚填饱的肚子虽然能够提供热量,却还是败给了寒冬的冷风。

  她本来就是容易手脚发凉的体质,身上穿的少就算了,脚上还是一双办公室里用的薄底乐福鞋。刚走了两步,脚趾就哆哆嗦嗦地蜷缩在一起,几乎要结成冰了。

  不过,反正也不远,还是忍一忍吧。

  宋以殊望着斑马线对面的红灯,第一次觉得时间这样难熬。她抱着手臂,微微向乔莫身后侧了一步,用他高大的身子挡风。

  乔莫这下察觉到了不对。他再细心到底还是个大男孩,况且一路上都在和宋以殊聊天,注意力根本没放在衣服上。

  定睛一瞧,宋以殊竟只穿了一件羊绒开衫,单薄的打底衫连锁骨都没遮住。裙子刚过膝盖,露出长长的一段小腿。他赶紧展开搭在手臂上的羽绒服,把她一股脑地包了进去。

  “怎么不穿上外套再出来?”

  乔莫碰了碰她的手,指尖冰凉,便毫不客气地抓在大手里暖着。宋以殊这回没有挣扎,任凭他牵着手。

  她也有一米七出头,身高在女性里算是拔尖的了。不过乔莫的羽绒服还是长了一大截,帽子一扣,把她整个脸都包在里面,像穿了身宇航服。

  “还不是你按着电梯催我?”宋以殊乜了他一眼。

  羽绒服里带着他熨热的温度,不像她和男同事面对面说话时感受到的带着烟味或汗渍味道的热度,反而有几分好闻。宋以殊想起乔莫每次夜跑完回家都会先冲个澡,寻思着这是爱干净的人才会有的味道。

  乔莫帮她把拉链拽到顶。竖起的衣领太高了,她的脸又小,下半张脸便这么藏在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眨巴的眼睛。

  “那怪我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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