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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回来了,演出似乎比刚才更加卖力热情,地动山摇中,孟漪听不清对方的话语,只见他的银丝眼镜中反射着台上耀目的灯光,口中一张一合,似乎正在和自己说些什么。
孟漪听得茫然,于是招手便示意他凑得近些来说。对方也倒是听话的很,很快地便贴过来坐在了她的边上。
不过直到坐稳,她才觉得对方似乎有些会错了意。
因为二人间已没有安全距离。
孟漪虽很早便去国外读书,对西方人那套亲昵熟稔的礼仪并不芥蒂,甚至在特殊场合也擅于随俗应酬、逢场作戏。但事实上,于自身而言,她还没那么喜欢与陌生人如此近距离攀谈。
背景音乐太响,对方说话的内容她还是听不清,她有些茫然,便胡乱地假装明白,继而应和般地点点头。
所幸这个人没有动手动脚,而后便与她一直同安静地喝酒,倒也算不讨厌。何况失意时□□边能坐个酒友,无论认识与否,好像都能令饮酒独酌的她看起来没那么惨。
孟漪大大咧咧地替他满上,随即与其干杯。
然而酒过三巡,她那心底的悲伤却又泛了上来。
她想大概是台上摇滚乐队的演出彻底结束了,眼下换来的是一位抒情的女爵士乐手。台上的光线也由刚才的射光闪烁转换成了如今的抒情的暖色环境光,可她却觉得这似乎不是真正的光,而是以她幻觉而生的光线,绰绰约约,斑斓如梦。
女歌手的声音具有很强的共情感,旋律的响起瞬间她的脑海中仿佛便被勾起了过往的美好的画面。画面中的她与曾经的爱人趟在火奴鲁鲁的柔软的沙滩上,烂漫的阳光被遮阳伞阻挡在外,就如同隔绝着生活中那些无端的烦恼,彻底地沉浸于声声海浪中酣梦一场。
可惜曾经百依百顺的爱人已然譬如昨日死。
孟漪想自己还是不够坚强,不然她怎么会还是没出息地流下了眼泪。
她慌忙用真丝衬衫的袖角擦拭着,所幸身边的人似乎接了个电话,一时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失态。
“对不起,我刚才认错人了,我要走了……”
温和而连贯的语句如断续的碎片洒进了孟漪的脑海中,她歪着头仔细分辨了好一会儿,这才明白,原来是今夜的这位酒友要走了。
“好啊,”孟漪抬首,单手捧着腮,眼睛红红地向他笑着,“那有机会再一起喝酒啊!”
对方微微地颔首,神态颇有些客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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