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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后面还都画着一个小框框,旁边写着该成就尚未达成。
有点孩子气。
似乎每完成一条,她都打算在旁边的框框里打一个小对勾。
他觉得有些好笑。
明明最亲密的事情都已经做过了,这些又算什么?
……
方胥第二天醒的时候,身边已经空了。
她有点惊讶,毕竟陆忱早上低血糖有点严重,几乎没有在她前面醒过。
脑子正在放空,手机就响了,她摸起来一看,是他的短信。
简洁明了的两个字,“醒了?”
方胥打了个激灵,猛地想起今天是约会的日子,一边下床一边回,“嗯。”
“我在昨天的克恩顿步行街头等你,收拾好再过来。”
方胥看了看表,刚刚七点。
因为倒时差的缘故,她比平日起的要晚。
匆匆洗漱完画了个元气满满的妆容,她换上昨天准备好的毛线外套和牛仔裙,背着包挂着单反相机出门了。
阳光懒懒照在身上,因为是秋天,温度正好。
这是个独一无二的城市,有白金的沙滩,蓝宝石一样的多瑙河,林荫道上是斑驳的树影,远处是清新的草地和古典流淌的建筑。
她慢慢走着,也不心急,想到有人在等她,心中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沉淀了下去。
那是一种她从没拥有过的归属。
沿着街走了一段路,她好像看见他了。
他站在史蒂芬广场边,穿着一件深色的长款风衣,修长挺括,穿堂而过的风撩起街边的鸽子,它们呼啦啦成群在广场上空飞动着,煽动的每一次翅膀都在他身后定格成一副古典画卷。
她忍不住端起相机,拍下那一刻的美好。
他目光散落在人群里,很快对上她的,冷清的脸上好像有了点微末笑意。
她放下相机有些心虚的跑过去,仰头问他,“我们去哪儿?”
他低头扣住她一只手腕,想了会儿说:“带你去我去过的地方。”
这里是艺术之都,有数不清的歌剧院和美术馆。那一天,他带她听了一场空前绝后的音乐会,牵着她在多瑙河的河畔走过很远的路,听她讲遍了少时所有的荒唐事。
傍晚在去电影院的路上,经过斯蒂芬大教堂,她看着广场边上来来往往的马车,忽然说:“我觉得自己有点像灰姑娘,陆先生你看,这个像不像南瓜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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