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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一笔一划地落笔。

  估计效果不咋样吧……

  但是,她在很尽力地做了。

  白襄惊讶地睁大眼睛,瞧着宣纸上那工工整整的字迹,那秀气漂亮的簪花小楷,再对比自己那一手像是鸡爪子刨出来的字迹,顿时觉得内心遭受到了强烈的暴击。

  姑娘看不见写的字都能如此漂亮?

  那如果姑娘眼睛是好的,能够看清楚,只怕到时候写出来的字会更加漂亮。

  沈清平写完一个字,想要伸手过去再触碰墨汁写出来的字,以此来确定第二个字应该写在哪里,但再一想刚刚写下去的字墨汁还未干,这一碰触只会弄得满手都是,还会毁掉这个字时,当即不再动作。

  算了,还是再等等吧。

  等墨汁干了以后再写。

  白襄赞叹地盯着这手好字,看了看沈清平白净纤细,漂亮的没有半点茧子一看就是养在深闺中的双手,再对比了一下自己常年习武满是茧子的手,心底尤其受伤。

  都是一样的手,一样都是五根手指,但是,为何写出来的字却一个天一个地?

  由于眼睛看不见以后对周围的感知能力更加灵敏,沈清平很快捕捉到白襄的情绪。

  这一次,她没有再隐藏实力。

  以前在寂云庄,她必须要模仿上一个沈清平的一言一行,也清楚原主应当是个没什么文化水平更不可能写出来一手好字的人设,所以,在接触言桑的时候,她都存在刻意讨好的成分。

  但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却是完全不用。

  因为根据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原主在诗书方面是极为不错的。

  原主身娇体弱,时常出去吹个风就能够得了风寒,次日躺在床上动都不动的体质,再加上沈氏这么多年对其严格的控制和教导,自然不可能出去走动。

  而沈氏生下来原主,选择让这个孩子活下来,并让其女扮男装作为复仇的工具,便也清楚才学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性。

  所以,在沈清平没有办法出去的时候,她的大多时候,都被锁在屋里学习四书五经。

  渐渐地,练字看书,便成为了原主打发时间的主要行为。

  当然,也因为沈氏是把原主当成男子来教养的缘故,原主对于大家闺秀的那些女红或者是女戒等等一窍不通。

  如此正好。

  沈清平觉得,原主还是应该感谢沈氏没有把她当成女子来培养,毕竟,她本人对女红完全是一窍不通。

  如果说练字读书的话,她还算不错。

  白襄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公子,你是怎么做到的?”

  能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将字写得如此工整漂亮,这是一双被神赐予了能力的手吗?

  沈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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