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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也是从边关暗里跟回来的。她本是边陲一小城富户之女,那年突厥掠夺战打到她家乡,待沈家攻过去,那一小队突厥人已把大兴子民杀了个七七八八。
她那年不过六岁,被她母亲紧紧护在怀里,是以从尸山血海里活了下来。那一战规模不大,正是沈夫人领兵去的。沈家的军旗飘起来时,小姑娘扒拉开尸堆,死死拽住一脸凝重走过去的沈夫人的披风。
沈夫人脚步一滞,看着那孩子乱蓬蓬的头发,满是血污的脸,和那双亮得渗人的眼睛,把她带回了军营。
正所谓十年磨一剑。她十六岁时,正遇上了当年那队突厥人——这些年来杀父杀母仇人的样子她丝毫不敢忘。那一战她杀红了眼,落了一身的伤,最重的一道伤在她左肩,深可见骨,终得以手刃仇人。
可是自那一刻起她凝的精气神儿也散了,失了活下去的欲念,差点儿没救回来。沈夫人别无他法,只好又给她安了一个活下去的由头——报恩。正巧是京城来旨,宣沈辞和沈夫人回京的时候,沈夫人便叫她潜入京城,来这迎云阁里,也不必露面,只做镇着此处的一把利刃就好。
从此她就是迎云阁幽深的夜里那柄见血封喉的剑。
沈辞选中她也是经了多番考量,既要知根知底信得过,又要真真儿能护得住谢杳,包括时不时给她陡然冒出来的念头收拾烂摊子。
毕竟是他手下的精锐,谢杳象征性地问了沈辞一句:“你把雁归给了我,那这儿怎么办?”
沈辞沉吟片刻,“那还是算了。”
“我知道阿辞这么厉害,少个把人手也不打紧的。”谢杳眼不眨心不跳地变着法儿夸了他十几句,而后看着他勉强压住的唇角,终是得偿所愿地把人领了回去。
听沈辞讲的时候,她原以为雁归是个如麦芒般锋利,抬眼间都叫人有压迫感的姑娘。极有可能还是那种神色恹恹,脾气暴躁的类型。待到看见真人儿,委实被惊了一惊。
不论别的,谢杳是很敬佩这种人的——尝过爱恨,了过心事,手上沾过仇家的血,末了还是能对着陌路人真心实意笑上一笑的人。
不过如今谢杳也算不得她的陌路人——沈辞先前特意同她谈过,既是把她送到谢杳身边,就是要她此后只认谢杳一个。雁归接受良好,不过是换了个人报了这恩情,于她而言无甚区别。
於春雪看着谢杳意气风发的脸,深深吸了一口气,牵了牵嘴角,循循善诱道:“你看,迎云阁是你要进的,人是你要赎的,对不对?可不是我挑唆的罢?”
她原本打算将今日这一趟瞒过去,如今谢杳领了个人,还怎么瞒得下去?且就她以往的经验来看,只要是她们二人一起的,无论是闯了什么祸,於夫人都一门心思以为是自个儿女儿的错。
有一回谢杳良心发现,先主动认了错,结果却是於春雪回府后受了往常两倍的责罚——於夫人一向觉得谢杳乖觉又懂事,见她主动认错,便认定了她是替於春雪顶罪。由此可见第一印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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