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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有一瞬间想过,如果真的世界末日那我只能认命跟李岑溪这样共处一室直到死亡把我们带走。
我举起胳膊,缓缓地的放下去,手指僵硬的落在他的后背,指腹贴着他凸起的脊骨,抚了抚他的背。
他很瘦。
两肩一弯向前外方的指状突起而轮廓清晰的琵琶骨。根根分明的肋骨,那层皮里面的脂肪少到,几乎没有。
所以触感是。
硬。
咯手。
他的手始终捏着我的手腕。
这是一双很好看的手,修长、白皙、疏阔、就连指骨的凸起的皮肤都是细腻的。我想起我因为断腿而昏迷的日日夜夜里,好像,是这双手落在我的眉心,落在我的后背。轻轻缓缓地、有节奏的拍着。
李岑溪终于熟睡了过去,他的手指一点点松动,垂了下去。我将被子拽了起来,掖了掖被角,终于确认他是熟睡的。
我庆幸,这个房间里有胶水,而且很容易就拿到。我记得,李岑溪的指纹好像是食指,我把胶水挤出来,看着他一点点凝固,然后把李岑溪的手指放上去。
成功!
我把勺子里印着李岑溪指纹的凝固胶水小心翼翼取了出来,做贼心虚的退了出去。
他从来不让我靠近那道门,每次用指纹开门的时候都会刻意避开我。有时候他会出去,但是我都没察觉,等我知道的时候他人已经回来了。我约莫有印象,门后面好像是一片白色。
我匀了匀呼吸,尝试解锁。
指纹一点点靠近那道门,我的心脏因为紧张而疯狂跳动。就再指纹即将贴上那块屏幕的时候,我听到主卧里有翻身的声音,我听到某种东西掉落的声音,我着急的转身,把胶水藏在后背,大汗淋漓。
如果我现在走掉,李岑溪会不会因为感染而死掉。万一他昏迷过去,没办法靠自己吃剩下的药,也没办法去厨房给自己准备吃的。那他会死吗?
会吗?
他救了我,我这条命是他捡回来的。
我的心里有两个声音在打架。
最终我决定,至少等李岑溪醒过来我再做打算。
*
做饭太难了,我在厨房捣鼓了半天,为了放多少油就斟酌了半天,直到锅都烧糊冒烟了我才匆匆放了一勺油然后把切好的菜丢下去。结果,油水碰到炸开,溅了我一手,很快我手背就被烫了一个大大泡,饭也没做成。
也不知道李岑溪是怎么弄的,饭做得这么好。我就炒个土豆丝,切得参差不齐厚薄不一不说,外面一层都糊了里面居然没熟,我也是服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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