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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好的人,才能养出好的小崽子。游清其实很厉害的,可多半总是藏着,忍着,别人说他,他看似无所谓,但我知道,就算再淡泊名利的人,听到那些话也不会觉得多开心。”

  她冲怔愣的郑芸菡笑笑:“所以,你不要觉得麻烦了谁,我恨不得他一直这样厉害才好呢!”

  郑芸菡捏着的蒲扇半晌未动,直至善儿喊了声“汤滚了”,她才如梦初醒,连忙搅拌止沸。

  温幼蓉没留意到郑芸菡的异常,好奇道:“怎么又是熬汤又做果脯呀,你不是才回来吗,怎么也不歇一歇。”

  真儿告诉她,这本是为重阳出游准备的,不止这些,郑芸菡还准备了好些菊花酒,可是大公子病了,她就没有出游的心思了。

  温幼蓉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回来时我去了一趟太仆寺,三弟让我告诉你,他和秦博士选了几个不那么颠簸劳累的出游地,大哥本就是积劳成疾,大嫂虽然在府里养胎,可每天都是事儿,越养越闷,还不如趁这个机会出去走动走动,好好放松休息。你考虑考虑,再跟大哥大嫂商量一下,说不定他们也愿意出去走走呢。”

  郑芸菡一听,顿觉有理:“我稍后就去问他们。”

  ……

  秦蓁原以为,郑煜星的热情别有所图,所以殷勤做事时

  ,多少会因心猿意马掺水。

  但她完全想错了。

  他根本是有了个名正言顺占据她的书案理由。

  助教的事本就不难,所谓琐碎杂事,他做事效率高,又快又好,剩下的大把时间,便成了他摸摸这里,翻翻那里的大好时光,简直不亦乐乎。

  原本,秦蓁只当没看见,左右只是办公的书案,没什么私物,他看来看去都是些书册图鉴。

  然这日散学,她发现教案某处有误,遂回博士厅修改,刚一提笔,郑煜星抱着一堆吃的进来,看她一眼,笑的古古怪怪,她心生疑窦,不动声色的检查着面前的东西。

  她自问做的不显山不露水,一抬头,竟发现他坐在自己的书案前,托腮看着她,嘴角噙笑,撞上她的眼神时,提示地指了指她手里的笔。

  秦蓁垂眼一看,差点没把笔摔他脸上。

  笔杆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刻了字。

  郑煜星三个大字,霸道又幼稚。

  那种突突突的感觉又回来了,秦蓁扯扯嘴角,拿过书案左侧的笔挂一一检查。

  果不其然,全被他刻了自己的名字。

  秦蓁用笔有个不足为道的小习惯,她小时候练字觉得枯燥无聊,就自己给自己想招,她买好看的笔,换着笔练,换着心情选,久而久之,字练下来,习惯也保留下来。

  她习惯攒很多笔,每日根据心情和喜好跳一支用。

  那种坐拥众笔任她挑选的感觉,能让字写出来都更流畅好看。

  而现在,每支笔上,都刻了一个显眼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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