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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不过,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了。

  在遇见朗月之前,江珩以为自己下一次恋爱,应该和上一个女朋友差不多,双方有着类似的工作领域,可以一起谈论工作,一起讨论着目前生物工程领域的一些最新成果,还有一起生活。

  直到意识自己喜欢朗月之后,江珩才发现,相比起在工作上有共同领域的,他更喜欢摄影这种跟他所学专业风马牛不相及的。朗月的性格是直来直去的,心思澄澈。她勇敢却又胆怯,她敢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但有时又克制不住内心的羞涩,殊不知,除了语言,她的眼角眉梢,所有的细枝末节都将她内心展露无遗。他们在一起不用讨论工作,单单是一些很琐碎的小事,也能说上半天。

  江珩喜欢这样的她,她是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的人,也是无时无刻不吸引着他的人。

  再想到几个小时之前,朗月因为一个拥抱就惊慌失措的样子……江珩笑了笑,关掉了床头的小夜灯,闭上眼睛,沉沉睡了过去。梦里,有他喜欢的小女朋友。

  翌日。

  江珩的生物钟一向准时。纵然昨天晚睡了那么久,早上也依然是赶在七点之前就起了床。常年的独居生活锻炼出了江珩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他洗漱完之后,先把丢丢牵到楼下溜了一圈,回来之后又给它冲了奶粉,泡了小馒头,等丢丢吃饱喝足之后,江珩才去给自己做早餐。

  跟朋友约好的时间是在下午,他还有一整天的时间。给朗月发了微信道了“早安”之后,那边迟迟没回。江珩估计她应该是在睡懒觉,笑了笑,没在打扰,而是去了书房,拿出书架上厚厚的文献资料,比对着昨天做好的项目申报书,又反复修改了起来。

  等到十点钟左右的时候,放在手边的手机传来叮咚一声响,江珩打开一看,应该是朗月起床了,微信上回了他一句“早安”,顺便问他,“你怎么起的这么早?”

  江珩看了眼时间,十点多了,于是笑着回她:“是你起来的太晚。”

  初初在一起的两个人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就连一件小事都可以发散思维,讨论的无休无止。

  时间对江珩来说是宝贵的。以前在国外实验室的时候,时间总是不够用,他们恨不得把每一分钟都掰开揉碎了,投入到实验当中去。回国以来,这种紧迫感就慢慢的消失了,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让他花费在别的事情上面。

  比如现在,江珩就停下了手头的工作来和朗月聊天——这不算是浪费时间,这算是享受时间。

  他动动手指:“快点起床,然后吃点早餐。”

  以前在实验室的时候,因为时间匆忙,三餐经常不太准时,久而久之胃就有些不太好,这导致了江珩比较注重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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