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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
林以凝发来了一串话:
“离婚案挺琐碎的,扯皮现象又多,我最不喜欢打离婚官.司。”
“尤其是那些有孩子的家庭啊,要离婚,更麻烦。”
“按照法律,孩子会判给经济能力强的一方。”
“但往往孩子和经济能力不强的那一方关系好,感情深。”
“不过如果孩子大于八岁,有自己的思考能力,那会更好办一些。”
“哎,反正我最讨厌离婚案了,我去年跟过两次离婚官司,搞得我头发掉了两大把,真特么烦人。”
☆、563-586
【563-586】
563
殷兰把对话框里的字一一删除。
林以凝发来的这一串话, 殷兰仔细看了一遍。
看完了, 殷兰才意识到一点她一直忽略的问题。
殷兰这几天一心想的是离婚,离开顾瑾。
像谈恋爱谈不顺心闹要分手一样。
殷兰忽略了,他们不是在谈恋爱,他们是已经成了个家。
有家,有孩子。上有老,下有小。
真的要离婚, 太多东西要分割了。
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 他们的共有财产、还有他们的孩子。
按林以凝这么说,如果真要闹离婚, 不按俩人的脾气, 不可能是协议离婚。
会走诉讼这条路。
法院会把孩子判给顾瑾。
顾瑾国企单位, 有车有房,稳定收入, 五险一金。
殷兰问林以凝:“孩子真的会判给经济能力强的一方吗?”
林以凝:“这种因情况而论啊,两岁以下的还在哺乳期的是会直接判给女方……”
殷兰:“那三岁多的呢?”
“孩子大点的法律会倾向于把孩子判给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比如说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不会重组家庭或重组家庭后也不会要孩子、工作不是很忙能够经常陪伴子女这些因素, 都会是法律判决时所考虑的标准。”
比殷兰想的要复杂。
“怎么了?”林以凝问殷兰, “你有朋友要打离婚官司吗?”
殷兰不想把自己一地鸡毛的破事和林以凝说, “没有, 就好奇而已。”
林以凝那边沉默了下,也没追问,改问殷兰:“那咨询费你要怎么付给我?”
殷兰楞了一下:“什么?”
“我的咨询费很贵的。”林以凝其实是想约殷兰出来玩,“要不你周末和我去看话剧呗, 我免了你这次咨询费。我前几天抢到了梦幻珊瑚剧场的话剧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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