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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就沉迷于找狗。

  有天晚上找累了,进便利店买水,就看见他日思夜想的狗子正蹲在肖储脚下流哈喇子。

  他拿着水愣在原地,呆呆地还没反应过来。

  倒是小十无聊地“嗷呜”一声,店老板正在看电视,听见嗷声,非常熟练地从柜台上拿出一根火腿,撕开扔给捡来的狗子。

  周简声看得一愣一愣的。

  感情这家伙过得这么舒服啊!他还以为早成了盘中餐。

  后来肖储痛心疾首地说,他是看狗子可怜就扔了一根火腿,结果这狗就赖在这儿不走了。

  三天,吃光了他两箱火腿,咬烂了两双拖鞋,毁了三卷卫生纸。

  后来周简声有次临时出差,来不及送小十去宠物店,就托付给了肖储。

  一来二往的两人就这样熟了。

  周简声进来时,肖储坐在收银台后面看电视,小十趴在地上啃拖鞋。

  肖储见他来了招手,一脸苦相:“你赶紧把这家伙带走吧!”

  “哎哟我去!今天有个女顾客付钱,它上去就把人裙子掀了。当然这没有什么,关键是……”肖储拍着自己脸,“那女顾客认为是我指使小十的,说是要报警,我的亲娘啊!我脸都被这狗丢光了!你摸着我良心说,我哪敢儿指使小十做这个!”

  “哈哈哈哈——”周简声想起那个画面,毫不留情地笑了。他蹲下来,拍了拍小十的头,“叫你不学好!”

  小十也不怕他,继续咬脱鞋。

  肖储瘫回椅子上,摇了摇头。

  他这是造了什么孽,摊上个这么一人一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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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溪前几天从家里搬出了。

  一开始关虹死活不同意,好再蔚父站在她这边,帮她说了几句话,关虹才勉强同意了。

  只是在她搬出来后,关虹每天都给她打一个电话,拿她当小孩子似的。

  蔚溪把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没回家。在街边随便找了家馄饨的店,刚坐下关虹的电话就来了,问她有没有回家,在干什么。

  她点完餐,一条条乖巧地回过去。

  “妈……不忙。正在外面吃饭,嗯,好,我知道了,马上就回去……”

  店里没什么人,她声音不太,但还是被服务员听见了,擦桌子的时候看她,送餐的时候看她,就连进厨房时也要看她一眼。

  她眨眨眼,不动声色地垂下目光。

  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她这么大的人了,关虹还不放心她,时时刻刻要知道她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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