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11(1 / 2)

加入书签

钱小草一家跳脚骂娘的境况的奚窈和厉岩,此时已经带着三个孩子到了部队。

  见厉岩回家一趟就带了老婆孩子的厉志秋:......

  厉害了我的哥!

  在提交结婚报告受准许后,厉岩虽然想着有可能奚窈不会那么快随军,但是他还是顺便提交了住房申请,也因此,这次奚窈突然就跟他结婚还随军过来,不至于沦落到和厉岩挤单身宿舍的地步。

  新房是两室一厅的楼房,筒子楼的架构,住房面积不大,做饭要到走廊做。

  邻里邻居很是热情,尤其是厉志秋的媳妇,对奚窈挺是照顾,没有什么文工团出身的傲气,看不起乡下来的什么,她跟随自家丈夫的脚步,自家丈夫跟厉岩当好兄弟,她就把奚窈当好闺蜜。

  帮忙打扫房子,介绍军嫂给她认识,带她熟悉部队,里里外外都很贴心,给奚窈这个初来乍到的不少安慰。

  而且厉志秋媳妇也念过高中,跟奚窈也有话聊,两人一开始是因为双方丈夫的面子特意交好,后来则是因为聊得来了。

  有她在,奚窈很快就融入了部队。

  当然在部队的生活也不全然是顺利没有摩擦的,比如做饭的时候,大家都是在走廊里做,谁家做点什么不用看,用鼻子闻都闻得出来。

  尤其是奚窈做饭菜都舍得放调料,也喜欢多弄花样,就导致一些嫂子有些看不过眼,觉得厉岩娶了她是娶个败家媳妇。

  因为厉岩是新调到这个部队,一起过来的就只有厉志秋,再加上两人感情好,孩子们也亲近厉岩,部队的嫂子倒是没认为奚窈跟厉岩是二婚的,于是便没说更多不好听的话,比如奚窈不如前头媳妇什么这类的,就只说奚窈败家不会过日子。

  而且有时候奚窈做得好吃,其他孩子闻到味也闹着家里要做,这也给一些军嫂添了不痛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