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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不错,就它吧。其实你不是不适合穿格子,只是缺条Burberry。嗯,手里这包换成纯色就好了。”

我偷瞄着价签,得寸进尺想着,既然包不合适那你给我买啊,我手里这GUCCI也是你送的,忘啦?

他应该是忘了。

结账完毕领我吃饭,再送我回家,看在新裙子面上,我没拒绝他想来场车震当告别炮的要求,接着就此别过,再无联系。

那条衬衫裙和两瓶香水殊途同归,转头被我卖了换钱,给新房添置家具。

043 躁·一

你说我这人数学不咋地,还挺爱做统计,闲着没事会归纳睡过的男人,看哪个星座我睡的多,56个民族睡过多少支花,人都哪个省份的,自然了,也统计过职业。

统计结果,摄影师高居榜首,甩第二名的个体老板七八个百分点,我他妈还真是吃一百个豆不嫌腥!

在数量排名倒数的职业里,有个我不知该不该称之为“职业”的身份:摇滚乐手,既然说到这,那咱就———躁起来?(靓仔挑眉)

坦白讲,我不是个多热爱音乐的人,对摇滚乐更是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顶多KTV里吼几句《无地自容》,小时候买过盘何勇的磁带还是盗版的,在一个贝斯手炮友家里看94魔岩三杰红磡演唱会视频,对着没秃的窦唯淌过哈喇子,迷笛和草莓这俩音乐节于我而言只是传说中的词汇,非要说真情实感追过哪个乐队,也只有二手玫瑰。

这回咱要唠的爷们儿,是我看二手玫瑰现场时认识的,相处时间超短,干的事却疯狂到头了。

那是我活这么大唯一一次当着百十来号观众的面给人口,后来做色情主播时都没这么勇猛。

写到这我特意百度一下,当年“涉案”人员的乐队查无此队,成员散落人间。瞬间放心,万一他们搞出名了我还不敢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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