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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手鲜血去敲车窗求他们载一程,警车里两个着便装的男人反而笑着看我,说他们不能走,我理解,但我至今还怨怼他们。
他的伤比我想象的还严重,血管断了三根,肌肉断了两根,神经大概五六根。医生告诉我必须马上手术接上这些玩意儿,耽误越久恢复越差。
手术么,就得要钱,不交费用医生没办法从系统里给他开药,这我也理解。医院不是慈善机构,跑路的伤患比比皆是,他们不得已为之。
出家门时候我只带了卡包,医院又不让刷信用卡,只好让室友帮忙照看着,跑到ATM把所有信用卡的提现额度耗尽,还是不够。
那时候还没蚂蚁花呗,也没有极速网贷,我单位倒闭失业三个月,又倒贴养着男朋友好几年,根本没存款。没办法,我在小广告上找到信用卡套现的人,果断把透支额度也变成现金。
这段有点眼熟是不?《探爱》里万晴给她妈弄医药费的流程,就从这来的。
手里的钱勉强够手术费,不够后续的治疗用。
中间我还昏过去一次,因为没吃饭加上一通跑,急火攻心有点扛不住。清醒过来时我觉得脚疼得厉害,低头一看,一只脚穿着拖鞋,另一只光着,还被水泥裹满,被石子扎破。
哦,想起来了,过马路时候中间有段路在修,我着急去挂号,一脚踩进刚抹平的水泥面。几天后我去上班路过那里,发现那段水泥已经干了,我的脚印还在。
手术室里传来他一声惨叫,应该是消毒过程太疼了,护士出来告诉我还要准备多少钱,室友说了一句:“还是告诉他妈吧,咱们没钱。”
不能告诉他妈,这是我第一个想法。
他妈当时就希望他回老家,随便找个工作上个班,早点结婚生孩子,不让他再追那些常人眼里很扯淡的梦想。
因为跟我吵架把自己伤成这样,他或许不会恨我,但因此被捉回老家再不能出来,以他当年拎不清状态、分不出好赖的逼德行,恨我一辈子是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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