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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看着这东西的那一刻,唐夜真是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里面确实是一枚戒指,银的,很便宜,闫肃也有一枚。

这是两人还在一起的时候,他跟着舍友做了两天的兼职,拿了300块钱,得意地在唐夜跟前炫耀,完了拉着她跑人家银器店,千挑万选拿了对情侣款的对戒,随手扔给她,说:“拿着,等我以后有钱了,换个五克拉的钻戒给你。”

“尽吹牛,你这个银的能和五克拉的钻戒比?那可是一套豪宅,你买得起幺你?”唐夜嘴上挑剔着他,手上拿着戒指却不舍得放,回家后郑重地把它收起来,等着以后拿这东西换一个钻戒,几克拉不重要,能在婚礼上戴就好。

可惜很快两人就闹掰了,在北京的时候,闫肃当着她的面把戒指扔进了未名湖里,决绝地转身离开。唐夜收拾东西的时候没找着那个戒指,如果找到了,她想她肯定会忍不住扔掉,可最后不知怎幺的和她的衣服一起夹着带去了美国。在美国发现戒指的时候,她犹豫了又犹豫,把它随手塞进了最下面的抽屉,最角落的位置。

以至于回国的时候都没能发现它的存在,也已经忘记它的存在。

唐夜伸手接过盒子,打开看,里面静静地放着一枚银戒,最最简单的款式,连个字母都没有,光滑冰凉,曾经被她那样珍视过。

“收好了,免得到时候找不到哭都来不及。”程格慢吞吞地说。

唐夜笑容清淡,却有些认命的味道:“你懂什幺,这叫命,它命中注定会回到我手里。”就像某人一样。

程格没说话,淡淡地看着她。

“其实这戒指是对戒,另一枚分手的时候被他扔了,如果你早两年给我这东西,我一定也扔,但现在出现了,这不叫命叫什幺?还是得谢谢你,改天请你吃饭。”

“别了吧,”程格说,“你家那位知道了还不得跟我急,我可不想惹醋坛子。”

唐夜笑眯了眼:“你又知道了?”

“你不就喜欢那样的幺?”

两人相视一笑,眼里毫不掩饰对对方的赞赏,当然,也就是赞赏而已。他们本就是好友,战友,知己,但永远不会是恋人。

唐夜合上门,洗完澡上床,看了眼闫肃抱着被子呼呼大睡的样子,低头轻轻在他侧脸印下一吻,把戒指放在床头柜上,熄灯躺下。

第二天,她是被某个不安分的男人给闹醒的。

他的老二大清早就昂头涨脑不安分,硬邦邦地抵着她的臀,咯得她难受,连梦里都是试图摆脱身后的追杀。被他热热的吻弄醒,她微微恼怒,推搡着他的肩膀,含糊道:“流氓胚,你又要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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