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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衣服有点单薄,大约是因为刚刚从新加坡回来的缘故。

  “害你等了一天。本以为回去一会儿就能抽开身,可回到家,全家十几个人一起围着我,各种琐事,直拖到现在,春联我们明天再贴好吗?……”

  “谁告诉你我等了一天?”我打断他,低下头。我比自己想象中更轻易原谅。

  

  ☆、第27章

  隔天一大早,程连悟将我叫醒。

  “秋秋,起床了!”他在一边敲门,一边说。

  着实懊恼,才六点半啊。我将手机甩到一边,对敲门声、叫喊声不加理会,并拉被角捂住耳朵,希望他能放我一马。

  昨天晚上临睡前,程连悟说:“明早一起跑步。”

  “看情况。”我记得我是这样回答的,普通人的话应该会理解为委婉拒绝,毕竟,又有哪一个年轻人会在冬天早晨七点钟去跑步?

  现在我才知道,昨晚他不是在询问我。

  敲门声仍在持续。“我知道你醒了,你就别继续躺在床上浪费人生了。”敲门声减弱了一些,但程连悟的声音丝毫没有减弱,重重地穿门而过,来到我的耳边。

  没办法,我只好爬起来。

  隔着门,我回道:“拜托你就不要打扰我继续躺在床上浪费人生了好吗?”

  “小象想让你带它出门。”

  果然,小象抓门的声音也随之传进来。

  昨晚是向日葵,现在是小象,程连悟还真是乐此不疲。

  “小象的话就算了,反正你也可以带它出去不是吗?”

  “开门!”程连悟又敲了敲门,“今天是晴天,陪我跑步去。”

  “你把话说清楚,你到底是想让我带小象出门还是陪你跑步?”

  “跑完步,我们一起去吃早餐。”

  也许,就算再逼问下去,程连悟也不会给我直接的答案。

  “等我十分钟。”我不想让他见到我刚刚睡醒的凌乱模样。

  “小象,我们楼下等秋秋。”门外传来他们离去的脚步声。

  这样的状态,算不算约会呢?有一个女明星曾说过,一场电影、一次逛街、一次晚餐都算是约会,所以像我们这样一大清早一起去跑步,勉强也算约会吧。

  因为没有运动裤,我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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