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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查办,当地停十年科举,由朝廷派中枢官员对百姓进行教化。
税收制度由师范学生一村一村通知到位,解说到位。
以前死抓着不愿分家,新税收制度后,都迅速且果断的分家。
其实,所谓超过五千亩的,基本都是皇亲国戚和公侯之家,所以,在北方诸省,对于这个政策,大多没什么反应。
而超过一千亩的,也都是达官贵人,大多都跟着朝廷走了,百分之八十都充了公。
剩下那百分之二十,有族人在这边,但本人不在,这些朝廷是不认的,同样充公。
基本上,一千亩以上的田产都归了朝廷,由朝廷重新分配。
倒是超过五百亩的很多,或者说这样的人家,在北方十三省的上层占了大多数。
他们对此当然是最反对的,但是见识了半夏的手段后,倒也乖觉,直接分家了事。
大户人家,子弟也多,他们分的倒是彻底,直接每户分二十亩。
有那家里人丁少的,直接来问,女子能单立户不?
半夏趁此机会,宣布了男女平等,至少在律法上,女子拥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包括分田地家产等。
但是,她只把这个写进了律法中,也只是在开大会的时候提了一嘴。
因为十年大旱中基本上都是靠女子养猪养鸡织布等养活的,所以,这个时候,女子在北方地位并不怎么低。
当然,至于财产分配继承什么的,半夏也说了,女子只是有这么个权利,至于具体怎么分配,以长辈立的遗嘱为准。
有那只有女儿,不想把家业给了别人孩子的,自然愿意为自家女儿铺路。
有那有儿有女,不想给女儿的,自然可以写好遗嘱不给女儿。
对此,半夏倒不是很在意。
并且,律法上也规定了,女子继承来的财产,她自家有子女的子女继承,自己没子女的,由娘家收回,丈夫和其他女人生的孩子,无论任何理由没资格继承该女子的财产。
但若女子未婚,却有了孩子,这个孩子哪怕父不详也同样有资格继承来自母亲的财产。
也就是在北方,还是各种灾难后的北方才没有引起什么动乱,这些规定如果放在南方,那些人能跟她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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