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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站在了他们自己的立场,要回了他们的彩礼钱和其他因结婚而带来的花销。
她对他们,有厌无恨。
就像她最受追捧的那些年,有人趴出她的过往,使他和他的家人因此而声名狼藉,更致他在原单位待不下去,她也只是沉默。
不火上浇油,但也不会善良的替他们发声。
他们的作为是真实存在的,他们不是因为她而声名狼藉,而是因为他们自己的作为。
当然,导,火,索是她倒是真的。
但那又如何呢?她不会因此而自责。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光明照耀到阴暗的角落,使黑暗下的肮脏暴露出来,最应该怪的不是那束光或者引来那束光的人,而是肮脏其人其事。
黑暗只是为肮脏提供了天然的便利,而不是它们理直气壮存在的理由和必须。
但闵氏一家子的所作所为,已经超越了常人可以理解的度与范围,她是真的在鬼门关走了一圈的。
她至今尚记得那种可怕的氛围和疼痛,以及在她濒死时,闵氏一家对她生命的漠视与蔑视。
若非族叔,他们是可以眼睁睁看着她去死的,没有一丝愧疚与慌乱。
打死活该的心安理得!何等的可怕!说他们畜生亦不为过。
那个孩子,她本就不准备让他出生,否则当初就不会安排那场捉奸,可惜,她低估了人心。
常言道:稚子何辜!
于她而言,不让这个孩子出生,便是她最大的善,她是必然要让闵氏这家子人为她的濒死负责的。
她也做不到将仇人之子做亲子,让他出生就做孤儿吗?
她费劲千辛万苦找来的两个人,一个寡妇,一个青楼赎买出来的清官人。
作为寡妇的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遍体鳞伤,为了保护女儿,愿意化身为狼,眼看她就要为了孩子而要亲手杀了公婆叔嫂,她才决定将她定下来。
另外一个,是青楼清倌人,是被拐卖而来,因为逃跑被打的遍体鳞伤,宁愿自残,宁死不肯接客。
而在此之前,她一直温顺自保。
可惜时运不济,被人出卖,终致逃跑失败。
闵氏一家子,够狠够毒也够蠢,连一个闵大嫂都能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两个姿色更佳,心性更好,能力更强,也更能狠得下心的人,治他们措措有余。
也只有他们生养的孩子,才能被他们三姐妹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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