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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所有能倚靠的东西,可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活力。
就像一颗小太阳。
秦采桑撩起眼皮,见凌桑站在不远处看他,先是为她的打扮一愣,心脏就像钻进一只小麻雀,上蹿下跳。视线在她红润的嘴唇上掠过,他喉结动了动,快速移开目眼,却对上校门口几个盯着凌桑看的痴汉。
他顿时不高兴,黑着脸冲凌桑吼了一句,“快点上车,我要饿死了!”
说是吼,其实跟撒娇差不多,就像一只炸毛的小奶猫,再怎么大声嚎,发出的声音始终透着一股奶味儿。
凌桑心里忽地软成一片。
她刚做秦采桑的保镖时,这家伙很是要面子,不让她离得太近,又不愿意让她走远,搞得她很是为难。工资那么高,不干活怎么过意的去,于是她厚着脸皮挤到秦采桑身边保护他,然后这人就爱这么吼她,看着一脸凶样,其实就是色厉内荏,趁机撒娇罢了。
没见她薪水越来越高,还有不少奖金么。
她要是真走了,这人才会生气。
有一回她来大姨妈,心情不好,懒得伺候这人的傲娇脾气,直接扭头就走,两天没理会他,都打算辞职不干了。就这两天他气得饭都没吃几口,直接扎上营养针,还是保镖队长把她从房间里敲出来,赶到他床边。
一看到她,秦采桑又是一副凶巴巴的语气,“我要饿死了,快点让人给我送饭。”
凌桑能怎么办,只能选择原谅这个差点把自己饿死的笨蛋,“知道了。”
出门取了大厨细心熬煮的肉粥,一勺一勺喂进他的嘴里,然后看着他眼里堆满越来越多的欢喜,自己的心跟着一点一点的柔软起来。
真是个笨蛋呢。
那时她就知道,这个笨蛋喜欢自己。
可他一直不敢说。
凌桑也不着急,拿着高昂薪水,干起生活秘书的活,非常不务正业,可秦采桑很开心,虽然依旧严肃着脸,可他眼睛每天都是亮晶晶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很是漂亮。
后来,他们结婚了。
再后来,这个笨蛋跟他说了心里话,“我想看着你,又怕你嫌弃我是个残废,才让你走开,其实我是在气我自己,明明该离你远一些,可心里偏偏舍不得。”
“你选择留下来,我真的很高兴。”
他很高兴,所以宠了凌桑一辈子,临终之前,都在遗憾天不假年。
凌桑眼中水光一闪而过,终究扯起一抹浅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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