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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在两人口唇快要碰到一起的时候,含含糊糊地说,“我也是。”
这句话意义模糊不清,但两个人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我也喜欢你。
……
方筱筱在斯坦福碰到闫凛森,两个人又在一起的事,在第二天就被苏爸爸给知道了。
因为苏爸爸中午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接电话的就是闫凛森。
“叔叔好。”
苏爸爸一愣,有些犹豫不决,“闫凛森?”
“是的,叔叔。”
苏爸爸叹口气,迅速接受了闫凛森这个臭小子在一起跟自家女儿在一起的事实,“你怎么也在斯坦福?”
“我在这里当交换生。”
“交换生?你又要走!!!”电话那头,苏爸爸的声音拔高了八个度,“闫凛森,你是不是在玩我女儿呀!我女儿当初为了你,放弃了大学,就打算守着你这个植物人过一辈子!你现在恢复记忆了,还说什么要当交换生?你到底想干什么?”
“为我放弃了斯坦福?”闫凛森皱眉。
“对啊,你当初昏迷不醒,我那个傻女儿,以为你要当一辈子的植物人,怕你没人照顾,都准备在市里读大学,就为了方便照顾你。”
市里有什么大学,只有一个小小的破二本。
一心只想上斯坦福的方筱筱竟然为了他,选择放弃了斯坦福。
这件事对闫凛森的触动不是一般深,连苏爸爸什么时候挂了电话都不知道。
方筱筱端着一盘炸薯条从厨房出来,激动万分地说,“噔噔噔,天下最完美的薯条出炉了!闫凛森,你快来呀!你怎么这幅样子?”
看着傻愣愣拿着电话站在桌前不动的闫凛森,她有些疑惑不解。
下一瞬,面前的男人伸手紧紧抱住了她。
紧得方筱筱差点不能呼吸。
“你怎么了?”
闫凛森将头埋在她怀里,摇摇头,不吭声。
方筱筱愣了一会儿,用下巴揉了揉他的头,“好啦好啦,都这么大的人,不要撒娇。赶紧来吃薯条。”
闫凛森更加用力抱住她。
方筱筱只当他在撒娇,笑得更开心。
从那天开始,一直孤家寡人的中国留学生方筱筱在众人艳羡的眼神里,和英国伯爵大人成为了斯坦福让人最为羡慕的一对情侣。
两人可以说是形影不离。
只要方筱筱在的地方,一定会有闫凛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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